2025-04-28
要保 人是什麼?與被保險人、受益人差別一次搞懂!

雷皓明 律師

在購買保險時,您一定聽過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這些術語。搞清楚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區別,有助於您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並確保保單能夠充分發揮保障功能。在接下來的內容中,我 們將深入探討這三個角色在保險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幫助身為保單購買者的您做出明智的決定。
1. 保險合約中的四大角色
在保險合約中,有四個重要的角色,分別是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這四個保單利益相關者在保險契約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權利義務也有所差異。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這四大角色的定義與功能。
(1)保險人的定義與角色
保險人,也就是保險公司,是提供保險服務的一方。保險公司在保險契約成立時,負責收取保險費,並在承保的危險事故發生時,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保險公司透過風險管理與資金運用,確保能夠履行對保戶的承諾。
(2)要保人的權利與義務
要保人是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的人,通常也是保險費的繳 納人。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有權指定受益人,並可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變更受益人。同時,要保人也有據實告知的義務,以及按時繳納保險費的責任。
(3)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的關係
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或危險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通常就是要保人本人;而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則是財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保險標的則是被保險人擁有保險利益的對象,可以是人或財產。
(4)受益人的地位與類型
受益人是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可以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也可以依照保險契約的約定而定。受益人可分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兩種類型,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時獲得保險金,而生存受益人則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獲得保險金。
2. 要保人是什麼?
在保險契約中,要保人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要保人是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的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同時也負有繳納保費的義務。了解要保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助於我們更清楚保險運作的方式。
(1)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的差異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該人同時擁有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身分。然而,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要保人負責繳交保險費用,而被保險人則是保險事故發生時,可以獲得保險金的人。
(2)要保人可以指定及變更受益人
要保人有權指定受益人,也就是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金的受領人。此外,要保人還可以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變更受益人。不過,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時,被保險人無權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3)要保人負有繳納保費的義務
簽訂保險契約後,要保人須按照契約約定繳納保費,以維持保險契約的有效性。如果要保人未能按時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可能會暫停保險契約的效力,直到要保人補繳保費為止。若超過一定期限仍未繳納保費,保險公司甚至有權終止保險契約。
3. 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關係
在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扮演著不同但同等重要的角色。被保險人是指其生命、身體或財產等利益受到保險保障的人。當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權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受益人則是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人,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有權獲得保險金的給付。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指定的第三方,如家屬或合作夥伴等。
當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為同一人時,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提 出理賠請求,並獲得相應的賠償。但如果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是不同的人,那麼只有受益人有權提出保險金的給付請求,被保險人則無權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請求。
總之,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在保險合約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但都是確保保險保障有效實現的關鍵因素。瞭解二者的區別和關係,有助於在投保時做出明智的決定,並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及時有效地進行理賠,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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