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人頭帳戶有機會無罪嗎?要賠多少錢?律師:留意新法規定!

黃顯皓 律師

人頭帳戶被盜用成冤案,近98%被判有罪?但人頭帳戶是什麼?為什麼會變人頭帳戶?被當成人頭 戶要怎麼自保?人頭帳戶是什麼罪?要怎麼爭取不起訴?和解有用嗎?律師教您如何妥善處理人頭帳戶案件,保障自己的權利,文末也有免費法律諮詢歡迎利用!
1. 人頭帳戶是什麼?為什麼我會變人頭戶?
(2)為什麼會成為人頭帳戶?
在沒有主動把自己的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的情況下,帳號被變成「人頭帳戶」主要有三種原因:第一種是需要借款(貸款)者,為了獲得貸款而將帳戶資訊提供給他人;第二種情況是應徵工作時,被雇主要求提供網路銀行資訊或提款卡;第三種則是帳戶資訊不慎遺失或洩漏。 其中,詐騙集團最常見利用第一種方式,讓被害人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匯款至第三人帳戶,詐騙集團再派車手去取款。或者利用第二種方式,直接使用被害者的帳戶作為洗錢帳戶的一部分,達到他們的犯罪目的。
2. 借出去的帳戶好像被當成人頭帳戶了!要怎麼自保 ?
(1)發現自己被當人頭帳戶怎麼辦?
如果發現帳戶被當作「人頭帳戶」使用,建議您可以採取以下措施應對,以減少損失並準備接下來可能需要面對的訴訟:
- 立即報警或通報165反詐騙專線:即便可能被視為詐欺或洗錢案件的嫌疑人,仍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就算警方有可能因您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而不接受報案,但也應該盡量取得報案紀錄。除了能佐證您並非故意,也能展示您在阻斷詐騙行為上的積極行動,當作日後訴訟上有利的證據。
- 保存證據:千萬不要刪除任何與詐騙集團相關人士的對話紀錄,或能證明自己是被欺騙而提供帳戶的可能證據,這些都可能在未來的偵查或審判程序中起到關鍵作用,而在法庭上爭取到更有利的結果。
- 尋求法律援助:當您面臨法律訴訟時,專業律師能夠幫助您應對可能的訴訟進程,並在法庭上盡可能為您爭取有利的結果。因為律師可以協助您避免在法庭上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論述或無法有效提供證據的風險,並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 避免再次被利用:更改帳戶資訊,如密碼等私密資訊,避免自己的帳戶再次成為詐騙的工具。或者,您也可以與您的銀行進行銷戶並開設一個新的帳戶。
(2)收到警示帳戶通知代表我被當人頭帳戶嗎?
「警示帳戶」是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在調查刑事案件時,因為該帳戶可能涉及到犯罪活動,如詐騙或洗錢,而將某個帳戶列為需要特別注意的帳戶。一旦一個帳戶 被列為「警示帳戶」,金融機構會立即暫停該帳戶的所有交易功能,也就是說,該帳戶將被「凍結」。 最典型的情況就是當一個帳戶被詐騙集團用作「人頭帳戶」後,一旦詐騙的受害人提出報案,調查機關會立即通報該銀行,而該帳戶將被列為「警示帳戶」。
(3)人頭帳戶跟被害人和解會比較好嗎?
「人頭帳戶」在法律上屬於非告訴乃論,這表示一旦進行提告,即使您和對方達成和解,也不一定能保證能達成不起訴或不受理之判決。事實上,實務上和解大多配合認罪之訴訟策略,在司法體系看來,如果您自認沒有犯錯,那麼您就沒必要與受害人和解。因此,關於是否和解,建議仍由具有詐欺相關犯罪專業的律師進行評估。
3. 人頭帳戶被起訴了,法院會怎麼處理?修法後的規定是什麼?
(3)人頭帳戶要怎麼爭取不起訴?人頭帳戶可以不認罪嗎?
若能符合以下的條件或行為,則人頭帳戶不被起訴的可能性將會增加:
- 該帳戶有持續且正當的使用情況。
- 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來源。
- 有保存和詐騙集團相關的對話紀錄和其他證據。
- 積極協助檢警溯源破獲詐騙集團
- 積極與警察部門接觸並完成報案流程(索取報案三聯單)。
- 委託律師撰寫答辯書狀,詳細說明案件的全程以及所有的證據,並向檢察官解釋自己並無主觀上的詐騙犯意。
然而,由於現今反詐騙教育普及,法務部也投入大量預算進行宣導,警告民眾不要將銀行存摺、網路銀行帳戶借給他人使用,所以若要主張自己本身沒有犯意,需要較積極的舉證。在偵辦過程中,偵查人員可能會詢問被告是否願意認罪,一般的民眾可能難以說服偵查人員,進而無法取得不起訴或無罪的結果,因此是否認罪與個案的訴訟策略相關,如果被告不希望承認罪行並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那麼尋求律師進行辯護將是最佳的選擇。
(4)人頭帳戶要賠錢嗎?要賠多少?
如果您的帳戶被用作人頭帳戶並且在刑事訴訟中被起訴或被判有罪,您可能需要賠償被詐騙者的損失。法院認為,提供人頭帳戶是詐 騙集團進行詐騙的不可獲缺的一環。因此,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不僅是為了避免刑事懲罰,也是為了免於龐大的賠償責任。 人頭帳戶可能需要賠償的金額通常是根據被害人的實際損失來計算的。如果您的帳戶涉及金額很大,那麼您可能需要賠償一筆鉅款。為了盡可能降低財產損失,如果您發現自己的帳戶被用作人頭帳戶,為了將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建議於刑事程序時就請律師介入處理。
(5)人頭帳戶初犯會怎麼樣?
對於人頭帳戶初犯的被告,如果他們沒有前科,法院會考慮他們的智識能力、社會背景、案件的證據,以及他們的陳述進行判斷,法院原則上對初犯者會較為友善。 有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幫助被告更好地向法院說明他們的情況,並提出有利於他們的證據和論點,律師也可以避免被告在法院陳述中犯下可能導致案件不利的錯誤,可以提高他們獲得無罪判決的機會。
(6)告誡帳戶 — 2024人頭帳戶新規範!
為了打擊洗錢活動,特別是詐騙集團透過人頭帳戶的洗錢手法,政府計劃在2024年第一季施行洗錢防制法相關管理辦法,無故提供金融帳戶、虛擬貨幣或第三方支付帳號的行為,相關帳戶和帳號將面臨轉帳和提款的限制,並且無法使用網路銀行功能。
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提供人頭帳戶屬於違法行為。違反者首次被查獲時,會受到警方裁處告誡。然而,如果在被告誡後五年內再犯,或者提供超過三個帳戶或帳號,將會被移送法辦。金融機構將對被告誡的 人施行各種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日轉帳和提款上限、禁用網路銀行、拒絕臨櫃交易或新開戶等,這些限制將持續五年。
此外,政府已經與金融機構、虛擬貨幣以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建立了一個告誡資料的通報機制,以切斷詐騙集團的金流管道。
4. 要怎麼預防被當成人頭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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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個人資料和證件:任何人只要有您的個人資料和證件,就有機會以您的身分,進行詐騙或其他非法行為。所以您不應將您的個人資料和證件提供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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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查您的銀行帳戶:定期檢查您的銀行帳戶是否有異常交易。如果有任何疑問,您應立即與銀行聯絡。現在許多銀行都提供手機APP或網路銀行服務,讓您可以隨時隨地查詢帳戶狀況。即使帳戶很少使用,也應定期檢查,以確保帳戶沒有被他人濫用。
以上這些措施可以防止您成為人頭帳戶,保護您的個人資訊和財務安全。如果發現帳戶被他人非法濫用,您應立即報警,並與專業律師聯絡,以保護您的權益。
5. 律師帶您看人頭帳戶案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29號判決
本案中,被告A因將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提供給LINE暱稱「安」的用戶,而被指控涉嫌協助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檢方主張被告的行為幫助了詐欺集團詐騙告訴人B新台幣32萬5,000元,涉犯刑法及洗錢防制法。然而,經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的主觀意圖及檢方所提證據均不足以證明其犯罪,遂判決無罪。 首先,檢方指控被告於111年8月23日將帳戶網銀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而後詐欺集團利用該帳戶進行詐騙,迅速提領款項。被告在庭上承認曾交付帳戶資料,但強調並無犯罪意圖。其辯稱是基於對「安」的信任才提供帳密,並非出於協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 其次,法院根據被告與詐騙集團成員的通訊記錄,詳細分析了事件的背景與動機。被告與詐騙集團成員是在探探交友軟體上相識,逐步發展為網路戀情。「安」透過花言巧語取得被告信任,進一步獲取帳戶資料,並承諾投資獲利後分成。然而,被告的多次質疑與猶豫顯示其對此事的警覺性,例如提到「出事是我的帳號」及「最好不要亂搞」。但「安」以話術消除被告疑慮,使其最終交出資料。 再者,法院認定,被告在案發時仍為大學四年級學生,僅憑有限的社會經驗很難識破詐騙集團成員的詐騙手法。被告甚至查證過「富盛平台」的存在,顯示其相信這是一項合法操作,而非協助犯罪的行為。此一情境下,難以要求被告具備完全的辨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基於以上,法院認為,雖然被告的帳戶被用作犯罪工具,但檢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刑事案件中,證據必須達到無合理懷疑的標準,而本案並未達此程度,因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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