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2024-10-09

誹謗罪怎樣才會成立?律師:先看誹謗罪三大構成要件!

黃顯皓 律師

黃顯皓 律師

專業律師
「不要亂講話好嗎!」誹謗罪有什麼構成要件?

被別人辱罵,忍無可忍想提告誹謗罪!別急,先了解誹謗罪構成要件!哪些話可能會觸犯誹謗罪?誹謗罪怎麼舉證?誹謗罪是告訴乃論嗎?誹謗罪追訴期多久?怎樣會變成加重誹謗罪?律師幫你三分鐘搞懂所有誹謗罪相關疑問!

1. 誹謗罪是什麼?誹謗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誹謗罪是什麼意思?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從法條中可以得知,採取任何方式意圖傷害他人名譽,行為時也知道自己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損害,卻仍執意執行,原則上即構成誹謗罪。

毀謗罪就是誹謗罪嗎?

「毀謗」是「誹謗」的一種民間常見通俗說法,指的是誇大不實言論批評或中傷他人。雖然在查詢相關資料時,使用兩種寫法應該能得到所需要的答案,但在需要引用法條或是涉及法律專業描述的時候,仍建議使用「誹謗」的正確名稱。

(2)誹謗罪3大構成要件

以下三項為誹謗罪的主要構成要素:

  1. 指摘或傳述:包括揭露、揭發、宣傳、傳遞或敘述等行為。

  2. 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誹謗的內容必須實質造成他人的社會評價降低,並具有事實之性質,與單純侮辱行為有明顯區別,而非僅限於形容詞或名詞的使用。例如辱罵他人為婊子更接近單純侮辱行為,因為婊子更多被認為是一種侮辱用詞,不涉及特定事實性質;但稱他人為妓女則因具有事實性質,可能造成他人社會名譽損害,而屬於誹謗。

  3. 故意散布於眾:「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指清楚行為的不正當性卻仍執行,這樣的行為被視為「故意行為」。若在此心態下將訊息傳達給他人,即符合故意散布於眾之要件。

(3)誹謗罪什麼情況不會罰?

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對誹謗行為例外並不予以處罰。這條規定的背後考量在於,誹謗罪涉及事實陳述,與單純侮辱或謾罵有所不同。在衡量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障時,立法者認為具體個案有交由法官利益衡量孰輕孰重之需要,所以立法者保留了誹謗罪的規定,但也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即使陳述可能傷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也可以例外不受誹謗罪之處罰:

  1. 能夠證明真實、與公共利益有關
  • 能證明其為真實:法條似乎要求誹謗者必須證明所述內容的真實性,但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之解釋,誹謗者即使無法證明其內容真實發生,若其行為乃基於某些合理情報或資料,並非輕率地相信,而是有盡調查真實性之義務,亦應不予處罰。例如知名的「涂醒哲舔耳案」,法院便是以此判該案記者無罪。
  • 不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有關:誹謗內容若能增加公共利益,即使涉及個人私生活,也可能不構成罪責。如政府高官的私生活行為,若能反映其是否適合擔任重要職位,則可能與公共利益有關,不受誹謗罪之處罰。
  1. 善意發表言論亦屬例外,包括以下情況:
  • 自衛或保護合法利益,如為澄清名譽。
  • 公務員因職務需要而提出報告。
  • 對社會大眾有關的事務進行適當的評論,須注意言詞必須與事實相符,且不誇大。
  • 對於公開會議、法院或集會的記事,提供與事實相符的記述。

透過以上規定,立法者力求平衡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權之保護,以確保社會的公平與和諧。

(4)怎樣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普通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的區別在於傳達方式。普通誹謗罪主要透過口述形式,而加重誹謗罪則是透過文字或圖片方式散佈。

法官會根據被告所使用之傳達方式作為判決依據。舉例而言,若網友在網路上用文字不實誹謗某人,這樣的行為即可構成「加重誹謗罪」。

2. 誹謗罪怎麼告?手把手教你誹謗罪提告流程!

誹謗罪怎麼告?手把手教你誹謗罪提告流程!

(1)誹謗罪是告訴乃論嗎?有限定多久要告嗎?

誹謗罪在我國法律中屬於告訴乃論的範疇,意思是只有在被害人主動提告時,實務上檢察官才會開啟偵查程序,並視情況提起公訴。若被害人並未提出告訴,檢警即使得知犯罪事實,實務上仍不會主動介入。

而對於誹謗罪的告訴期限,民眾常使用「追訴期」用來描述提告誹謗罪的限定期間,但事實上這是不正確的概念,關於告訴期間的概念,應區分為「追訴期」和「告訴期」。

  • 追訴期:適用於非告訴乃論的犯罪,檢察官可主動起訴,而追訴期指的是檢察官可起訴的時間限制。
  • 告訴期:適用於告訴乃論的犯罪,告訴期即是告訴乃論犯罪中被害人可提告的時間限制。

因此,在誹謗罪中,應使用「告訴期」之描述。

對於誹謗罪,其告訴期為6個月,是從告訴人得知被誹謗之日,開始計算。若超過此期限而未提告,檢察官將不予起訴。因此,若有意願提告,應盡速蒐證報案,以免超過告訴期限。

(2)誹謗罪提告流程SOP帶你看!

  • 步驟一:蒐集證據 若他人在網路或口語中損害您的名譽,應立即以手機截圖、螢幕錄影或錄音筆等方式留存證據。若有證人,也請先記錄下來,以便日後開庭時提供幫助。

  • 步驟二:警局報案並做筆錄 蒐集證據後,可前往最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做筆錄。完成後您將獲得報案三聯單,警方會將案件轉交檢察官續行偵查。建議您可委任律師協助撰寫刑事告訴狀。需要注意的是,申告應前往被告居住地的地檢署,就算選擇就近報案,開庭或偵訊仍可能會在被告所在地進行。

  • 步驟三:檢察官偵查,提告人等待傳票 提告成功後,案件將進入不公開的偵查程序。此時應耐心等待傳票寄送。若檢察官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將提起公訴並轉交法院審理。

  • 步驟四:開庭 開庭時,需陳述所有事實,法官將依犯罪程度予以判決。在告訴乃論的訴訟過程中,告訴人有撤回告訴的權利。通常在有和解或法院調解成立之情況下,告訴人才會撤回告訴。

(3)誹謗罪要賠多少?

誹謗罪屬於刑法下告訴乃論之罪,法官主要處罰方式是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若有請求賠償金的需求,告訴人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於刑事程序結束後,另行提起民事求償。

而賠償金額的判定因素有許多,包括被告犯罪情節輕重、社會對受害者的評價、誹謗行為影響輕重等。舉例來說,若受害者是知名藝人,因誹謗行為導致被大眾抵制、丟失工作機會,法院可能會判給較高的賠償。而賠償金額沒有固定數字,範圍可能從數千至數百萬,每個案件因具體情況之不同,無法一概而論。總而言之,隨意傷人的言詞可能導致嚴重後果,因此應謹言慎行,以免造成時間和金錢的損失。

(4)誹謗罪和解有用嗎?

在告訴乃論案件中,告訴人有權撤回告訴。因此若認為被告有悔過之意並有和解意願,告訴人可選擇與被告和解並撤回告訴。

3. 妨害名譽罪等於誹謗罪嗎?誹謗罪迷思破解!

(1)妨害名譽罪等於誹謗罪嗎?

許多民眾會把妨礙名譽罪和誹謗罪搞混,但事實上,妨害名譽罪並不完全等於誹謗罪。按照妨礙名譽罪章相關法條,妨害名譽罪中分為「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場合使用抽象辱罵性詞語,而「誹謗」則是針對特定人事造謠、做虛假具體陳述。兩者常常被搞混,但他們其實屬於不同罪名。

案例一:公然侮辱罪 因爭執在公共場合罵他人「你這個婊子!」,這樣的字眼雖然抽象,但明顯帶有侮辱意圖,因此構成「公然侮辱罪」。

案例二:誹謗罪 在社交媒體上虛構他人為「妓女、做八大的」,因為此言論乃公開發表且並非事實陳述,因此將構成「誹謗罪」。

(2)誹謗罪誰要負責舉證?

誹謗罪的舉證責任歸屬於誰?關於這個問題,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大法官明確指出:在訴訟過程中,對於行為人有意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舉證責任將由檢察官或自訴人負責。也就是說,誹謗罪之舉證責任,落在主動提起訴訟的自訴人及負責起訴被告的檢察官身上。

4. 網路匿名發文也算誹謗罪?打筆戰也會觸法?

(1)在網路上匿名發言也會觸犯誹謗罪嗎?

隨著科技發展和普及化的手機使用,資訊傳遞方便迅速,但也出現了一些潛在問題。在社交媒體或匿名網站上,訊息的發送和接收都相當迅速,訊息才剛發送出去沒多久,就可能有相當多人接收到了。網路上的行為都有跡可循,截圖和螢幕錄影功能也普遍化,侮辱、造謠、誹謗等攻擊性言論一旦產生,當事人提告即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因此,網路言論不是無拘無束,反而需更加小心謹慎,以防吃上官司。

雖然有匿名網站讓使用者可在不透露身分下發言,但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攻擊。若有針對特定人物的言論,警方可透過查找網路IP位置追蹤到使用者。因此,網路上的匿名並不等同於可以任意行事。

(2)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隨便人身攻擊!

在網路上發言雖然被視為「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此一自由並不包括傷害或詆毀他人名譽之行為。因為網路蒐證過程相對簡單快速,所以在網路上的言論行為必須謹慎,不能隨意攻擊他人。網路誹謗案件經常發生,民眾可以從網路上找到各種網路誹謗提告的案例參考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專業律師
黃顯皓 律師

黃顯皓 律師

弦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的價值在於解決問題」,是我最重要的法律服務中心思想,我的風格可靠、嚴謹、踏實。如果你希望自己花的律師費,是確實可以解決問題並爭取最好的權益,我就是你的最佳選擇。 我民事、刑事及家事案件經驗均相當豐富,細膩的訴訟策略與清晰的思維是我為客戶爭取勝訴最重要的基石。

熱門文章
NO.1

性自主權幾歲開始?律師帶你了解法定年齡與重要條款

性自主權幾歲開始?律師帶你了解法定年齡與重要條款
刑事案件

2024-11-22

妨害性自主罪是刑法中常見的案件類型,許多人對性自主權的理解卻不完整。究竟性自主權從幾歲開始?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會有什麼法律效果?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重要議題。本文將由律師的角度,帶你了解性自主權的定義與概念、台灣法律對性自主權年齡的規定,以及性自主權獨立行使的相關條款。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NO.2

被告會知道原告地址嗎?律師解析:訴訟隱私大揭密!

被告會知道原告地址嗎?律師解析:訴訟隱私大揭密!
刑事案件

2024-11-20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保護一直是大家關注的議題。很多人都好奇,被告是否能透過法院公開的裁判書得知原告的住址等隱私信息呢?事實上,依據現行法規,法院在裁判書公開時,會盡可能隱匿涉及個資的部分,像是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詳細地址等。這是為了兼顧訴訟程序透明與個人隱私權的平衡。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NO.3

帳戶被圈存怎麼辦?律師解析:常見原因與解套方法

帳戶被圈存怎麼辦?律師解析:常見原因與解套方法
刑事案件

2024-11-20

當您的銀行帳戶突然被金融機構圈存,無法自由提領、轉帳或存款時,生活難免受到極大影響。帳戶被圈存的原因可能與頻繁的異常交易、久未使用帳戶卻突然有大筆款項進出,或是涉及詐騙等犯罪活動有關。依據反洗錢法規,帳戶被圈存的時間最長可達3年之久。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NO.4

未滿14歲犯罪要負責嗎?律師解析少年事件處理流程!

未滿14歲犯罪要負責嗎?律師解析少年事件處理流程!
刑事案件

2024-11-20

在台灣,未滿14歲犯罪的少年會經過特別的少年事件處理流程。這個過程與成人刑事案件有所不同,目的是為了保護教育少年,避免他們再次觸犯法律。少年犯罪的年齡層分為12歲以上未滿14歲,以及14歲以上未滿18歲兩個區間。不同年齡層的少年,在犯罪時會受到不同的處理方式。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少年事件處理的流程,以及少年法庭如何協助未滿14歲犯罪的孩子走向更好的未來。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NO.5

驗傷時效有多長?律師:掌握證據黃金期,保障自身權益!

驗傷時效有多長?律師:掌握證據黃金期,保障自身權益!
刑事案件

2024-11-19

驗傷單是證明傷害罪的重要證據,可以幫助檢察官採信被告確實實施了傷害行為。然而,如果驗傷時間過長,證據可能會受到質疑,影響訴訟結果。因此,專業律師建議傷害案件的受害人應儘早進行驗傷,以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編輯精選

強制罪很容易觸犯?刑法強制罪兩大構成要件律師一次剖析!

強制罪很容易觸犯?刑法強制罪兩大構成要件律師一次剖析!
刑事案件

2024-11-22

強制罪有什麼構成要件?強制罪要怎麼舉證?刑法強制罪要怎麼提告?強制罪和妨害自由罪一樣嗎?被告強制罪,和解有幫助嗎?強制罪可以撤告嗎?律師帶你看強制罪成立要件、提告流程,關於強制罪的所有疑問一次破解!

許瓊之 律師

許瓊之 律師

離婚律師推薦最新名單、收費方式和服務項目一篇告訴您!

離婚律師推薦最新名單、收費方式和服務項目一篇告訴您!
離婚/繼承

2024-11-22

哪邊有離婚律師推薦名單?離婚律師費用怎麼算?有免費離婚法律諮詢嗎?當婚姻關係走到離婚,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找女律師會比較好嗎?本文帶您全方位剖析關於離婚律師的所有疑問,同時附上家事離婚律師推薦名單!

王仲軒 律師

王仲軒 律師

接到警局通知書心慌慌?律師一次解惑,讓你不再迷茫!

接到警局通知書心慌慌?律師一次解惑,讓你不再迷茫!
刑事案件

2024-11-21

當你打開信箱,赫然發現一封警局通知書,是不是立刻心跳加速、滿腹疑問:「我到底是做錯了什麼?」「收到通知書又該怎麼辦?」別急,無論是因何事接到警局通知,了解流程和對策才是重點!你可能會問:「不去會不會更麻煩?」「被告了嗎?」「這麼遠我需要到場嗎?」本篇文章會一步步解析這些疑問,讓你在面對警詢時更有方向。

唐樺岳 律師

唐樺岳 律師

性剝削案例:受害者該如何自救?律師解答常見問題

性剝削案例:受害者該如何自救?律師解答常見問題
刑事案件

2024-11-20

性剝削是一種嚴重的人權迫害,對受害者造成身心靈的創傷。性暴力、人口販運、兒童虐待等都是性剝削的常見形式。究竟遭遇性剝削時,受害者該如何尋求法律救濟?有哪些管道可以協助受害者走出陰霾?本文將針對性剝削案例中常見的問題,邀請專業律師提供解答與建議。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未成年私密照法律專家解析!人人必知的未成年私密照觸法風險

未成年私密照法律專家解析!人人必知的未成年私密照觸法風險
刑事案件

2024-11-20

在網路和通訊軟體盛行的時代,未成年私密照相關的法律議題也越來越受到關注。許多人可能不經意間就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尤其是在通訊軟體中要求未滿18歲的人傳送裸照或私密照,這些行為都可能構成兒童色情犯罪。

雷皓明 律師

雷皓明 律師

最新文章
/static/LOGO-307797656702bd0c2f475a915a211522.svg

易律網讓您找律師真ez,提供您專業律師整理好的日常法律知識以及免費線上法律諮詢,並提供全台口碑最好的律師名單。

02-7755-2059

service@ezlawyer.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7樓之2

Copyright © 2024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請問您遇到了什麼法律問題呢?
cta_avatar
line_badge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