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傷害罪會判多久?傷害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傷害罪的所有細節一篇大剖析!

王中平 律師

傷害罪會判多久?傷害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嗎?傷害罪和解金額多少?不和解會怎樣?傷害罪對方不承認怎麼辦?傷害罪的定義、刑責、賠償、和解,所有細節一篇大剖析!
1. 傷害罪是什麼?分成哪些類型?
(1)普通傷害罪的定義
依據刑法第277條的規定,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此「傷害」的涵蓋範圍不限於生理上的傷害,若故意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傷害,也可以成立傷害罪。
(2)重傷害罪的定義
傷害罪可區分為普通傷害和重傷害,前者指身體完整性受損的一般傷害,後者依據刑法第10條的規定則是指五官、四肢或生殖系統有毀敗或嚴重減損的情形,或是其他對於身體、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普通傷害不罰未遂犯,重傷則有未遂罪。如是普通傷害意圖的行為進一步導致重傷害的結果,則成立「傷害致重傷罪」,如推倒他人本是想使其跌傷,卻意外使對方的眼睛撞到而導致失明,這樣的罪責相較於重傷害罪刑度上可能較輕,取決於行為人是基於「普通傷害故意」還是「重傷故意」,也就是以行為人行為時的意圖加以判斷。
(3)過失傷害罪的定義
以上所提到的普通傷害罪與重傷罪都是屬於故意傷害罪責的範疇,過失傷害罪則是沒有預見也沒有意圖的行為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受到損害的情形,例如司機駕駛不當造成的車禍,或是工程失誤造成他人受傷。雖非故意行為,但由於行為人有造成被害人受傷的事實,因此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 傷害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傷害罪如何成立?
(1)普通傷害罪如何成立?
傷害罪的認定依賴於行為人是否造成「受傷結果」,並且行為人在「行為」時需具有主觀的「犯罪故意」。傷害罪的成立可依以下三點判定:
- 行為
傷害罪不限制具體方法或手段。不論是肢體攻擊或使用器具,只要是會造成「身體受傷」或「健康受損」的行為,即可能構成傷害罪。
- 結果
傷害身體: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或生理機能受損。 傷害健康:除身體外傷外,若致病或健康損害也可構成傷害罪,例如腦震盪。 未遂:有傷害行為但無造成受傷結果,則屬傷害未遂。普通傷害罪的未遂犯不處罰,因此只要沒有造成受傷結果便不會成立普通傷害罪。
- 故意
- 直接故意:
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傷害並有意使其發生,例如埋伏毆打他人。
- 間接故意:
行為人有預見到他所做的行為可能會造成傷害,且傷害結果並非違背他的意志,例如作勢要打人,知道有可能會打到卻也認為沒關係,一但打到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結果就會成立間接故意的傷害罪。
- 無故意:
如果是過失造成的傷害,雖不會構成傷害罪,但仍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將在後面段落進行說明。
(2)重傷害罪如何成立?
重傷害罪正如字面所述,是使他人受「重傷」,除了重傷事實外,行為人也必須符合「故意傷害」的主觀要件,而重傷害罪構成情況,依據刑法第10條的規定有以下6種情形:
- 毀敗或嚴重減損1目或2目之視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1耳或2耳之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