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恐嚇罪心生畏懼怎麼認定?恐嚇罪構成要件和案例一次了解!
匡伯騰 律師
「你給我小心一點!」恐嚇罪容易成立嗎?恐嚇罪有哪些構成要件?恐嚇罪的心生畏懼法院是怎麼認定的?哪些話可能會構成恐嚇罪?要怎麼舉證?追訴期多長?恐嚇罪是告訴乃論嗎?和解金額多少合理?關於恐嚇罪的所有疑問,律師一次幫您解答!
1. 恐嚇罪是什麼?有哪些構成要件?
(1)刑法中的恐嚇罪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恐嚇罪不僅涉及行為本身,也需評估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只要行為人明確了解其加害意圖,並告知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因此感到恐懼,即便未實際執行其威脅內容,仍可構成恐嚇罪。因此,不論其最終目的或動機,若有恐嚇之故意並致使被害人感到恐懼或危險,即可能觸犯恐嚇罪,並受到法律的制裁。
(2)恐嚇罪容易成立嗎?法院怎麼認定心生畏懼?構成要件看這邊!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根據法條涵蓋三大部分:
- 恐嚇對象的權益範圍:
- 生命:指呼吸、心跳及血壓的持續狀態。
- 身體:涉及人體各部位及健康機能。
- 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和行動自由。
- 名譽:個人在社會的聲譽和地位。
- 財產:具有金錢價值的物品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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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並通知特定人:
恐嚇罪必須針對「特定人」,並且該特定人「收到恐嚇」。例如,若明確指名恐嚇,且被害人看到訊息,即符合要件,而模糊未指明特定人,或被害人未親自得知的情況將不構成罪責。如甲在其社交媒體上明確說要打斷乙的腿,且乙看到此篇文章,恐嚇即成立,如甲在社交軟體說要打斷乙的腿,但乙沒有看到此篇文章,或是甲在社交軟體僅說要打斷「某人」的腿,則此兩種情況可能不構成恐嚇。 -
被害人心生恐懼:
若恐嚇的行為或內容使被害人感到一定程度的恐懼感,並且達到「一般人會覺得害怕的程度」,則符合此要件。被害人心生恐懼的判斷需考量是否符合「會造成一般人心生畏懼」的程度,而不是由施加恐嚇者的主觀認定,即使加害人認為「這種程度不會到心生恐懼」,也不能因此作為判定不構成心生恐懼的判斷標準。
2. 恐嚇罪怎麼提告?有什麼注意事項?
(1)恐嚇罪是告訴乃論嗎?撤告有用嗎?
恐嚇罪在台灣法律下被規定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
- 檢察官的主動介入:即使被害人未主動提告,只要檢察官掌握犯罪事實並有足夠證據,就可以主動介入調查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 告訴的撤回不影響刑事程序:如果被害人曾提出告訴後來改變主意,無論原因為何,決定不再追究或撤回告訴均不會影響刑事偵查或訴訟程序的進行。
(2)恐嚇罪提告要提供什麼證據?
在台灣進行恐嚇罪的提告,若欲使被告被定罪,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恐嚇行為。這些證據可分為物證和人證兩類:
物證: 蒐集證據以證明恐嚇行為,可能包括:錄音、錄影、文字記錄、畫面截圖等。
人證: 若無物證,可尋找目擊證人。法院將傳喚證人進行庭訊,參考證人說法,如與其他現場紀錄相符,即可證實證人說法屬實,證明被告曾犯下恐嚇罪。
(3)恐嚇罪有追訴期嗎?
恐嚇罪的最高刑罰為2年有期徒刑。因此,根據刑法第80條對於追訴期的規定,此類犯罪的法定追訴期限為10年。
儘管法律賦予長達10年的追訴期限,仍建議 被害人應在恐嚇事件發生後立即尋求法律協助提出告訴。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證據可能遭到遺失或毀損,如此一來,證據的完整性將受到減損,進而影響訴訟結果。因此,為了確保自身權益,被害人若有提告需求,應迅速蒐集證據並提出告訴。
3. 被告刑法恐嚇罪怎麼辦?該跟對方和解嗎?
(1)刑法恐嚇罪要關多久?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恐嚇罪可以和解嗎?和解金額怎麼算?
恐嚇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一旦提告即無法撤告。就算受害人和加害人達成和解且受害人決定撤告,檢察官仍將主動偵辦。若被告展現誠心與受害人和解的意願,在法庭上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有機會獲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雖然恐嚇罪無法透過和解撤銷告訴,但達成和解仍有其意義。若雙方在偵查程序完結前達成和解,檢察官可能酌情採取緩起訴或不起訴的處分,偵查中和解緩起訴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透過網路查詢到的,但 如果起訴後獲得緩刑,仍然會在司法院網站公布,這一點需要注意一下。然而,需注意的是,和解常被法官視為當事人對犯罪行為的承認。因此,若和解條款含有不合理內容,不應因擔心需要進行訴訟程序而輕易答應,以防成為法院加重刑罰的證據。為保障您的權益,在這類案件進行和解時也能委請律師陪同進行,律師可以協助您審視和解書內容,避免損失自身權益。
(3)恐嚇罪有可能不起訴嗎?
恐嚇罪的構成並不是符合前文所述之構成要件就絕對成立,在某些特殊情況,也可能不會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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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恐嚇內容為非人力所能實現的行為,例如借助宗教或超自然力量的詛咒,或科學上不可實現的威脅,則可能不構成恐嚇罪。例如「你會惡有惡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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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論源於正當理由,如維護個人權益,亦可能不構成恐嚇罪。例如強調法律權利的「你再不還錢的話就等著收傳票吧!」,這類言論可能也不會構成恐嚇罪要件。
(4)恐嚇罪初犯會判比較輕嗎?
法律並未明確規定恐嚇罪初犯必然可以減輕罪刑。然而,若被告是恐嚇罪初犯,並且透過和解等方式表現誠意,法官或檢察官可能會考慮從輕量刑。
4. 律師教你哪些話可能觸犯恐嚇罪!
(1)向對方說你會遭到天打雷劈,成立恐嚇罪嗎?
「 你會被天打雷劈!」是在民眾時吵架時常出現的語句,而這樣的語句會成立恐嚇罪嗎?
事實上,這類語句基本上不會構成恐嚇罪。由於雷屬於天氣情況,而非行為人所能控制,行為人無法主宰是否以雷打被害人,因此不會形成恐嚇罪的問題。
(2)拿著玩具槍去店家搶錢,成立恐嚇罪嗎?
玩具槍雖不具殺傷力,但若在公共場合拿著玩具槍揮舞、恐嚇他人,依然可能構成恐嚇罪。法律上,即使玩具槍無法造成傷害,但若使他人感到畏懼,即可構成恐嚇罪。
有些人或許會認為只是開玩笑,但這樣的行為卻可能因被害人感到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受威脅,並且造成被害人心生恐懼,而構成恐嚇罪。因此,建議民眾仍應謹言慎行,避免因一時衝動而涉入法律問題。
(3)分手後威脅外流性愛影片,成立恐嚇罪嗎?
常見情侶中有恐怖情人,在一方提出分手後,另一方以雙方性愛影片作為要脅,阻止兩人分手,或威脅另一方和自己複合。這類行為會成立恐嚇罪嗎? 關於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之要件,最重可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可依法提起公訴。
(4)小孩吵架說要和爸媽告狀,成立恐嚇罪嗎?
小孩在爭吵時常常會說「我要跟你爸爸媽媽告狀!」,這類語句基本上不會構成恐嚇罪。由於這個行為並未侵害到對方的生命、身體、名譽、財產或自由,因此不會觸犯恐嚇罪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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