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民事訴訟律師的選擇指南:費用跟推薦名單一次統整!

黃顯皓 律師

本文將深入介紹民事律師的收費計算方式、民事訴訟律師費用該由誰付、什麼情況下一定要請律師,以及全台民事律師推薦名單!如果有任何疑問,我們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1. 急尋專業民事律師推薦!怎麼選擇合適的民事律師?
當涉及糾紛並希望在法庭上獲得更多賠償時,選擇合適的民事訴訟律師至關重要。許多人在遇到法律問題時,會從親友那裡得到律師推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律師的專業領域各異,從民事到刑事、公法乃至商業案件,每位律師的強項不同。因此,選擇專門處理民事案件的律師對於解決民事糾紛更為關鍵。
另外,時間和成本也很重要。通常,尋求民事律師協助時,會需要到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因此,地理位置是一個考慮因素。例如,如果你住在台北,選擇台北地區的民事律師會更便利,同樣地,住在桃園的話,選擇當地律師會更省時省力。
至於律師費用,通常首次諮詢時會進行討論,此時才能了解具體案件的費用。律師諮詢費用大致在每小時3,000至5,000元台幣之間,但會根據不同律師有所差異。
如果對於律師諮詢費用有顧慮,不妨利用文末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我們的專業團隊將根據你的情況與需求,推薦最適合的律師。
2. 民事案件的律師費用由誰付?
(1)委任民事律師會有哪些費用?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費用主要分為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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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撰寫費用 民事案件並不強制要求由律師撰寫法律文件,但考慮到律師的專業背景,他們在文件撰寫上通常更為周全。律師撰寫法律文件的收費方式依案件而異,可能按時計費,範圍在每小時2,000元至8,000元之間,或者按件計費,起價通常在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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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費用 律師在法庭上的作用至關重要,影響判決結果,因此每次出庭都需要充分準備。律師出庭的收費方式主要有兩種:
- 鐘點計算:這種方式下,律師收費可能在每小時2,000元到8,000元之間,包括訴訟準備過程。
- 審級計算:法院審理案件通常從地方法院開始,再到高等法院,最後是最高法院。每個審級都會涉及不同的律師費用,即使是委任同一位律師,每次審級的費用也會根據案件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2)民事訴訟律師費是敗訴方負擔嗎?
當談到民事訴訟勝訴後律師費用的承擔問題,我們需分別理解「民事訴訟費用」和「律師費」這兩個概念。
首先,「民事訴訟費用」指的是進行民事訴訟所需的各種費用。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章節規定,這些費用包括裁判費、訴訟文書處理費、日費和旅費、登報費、鑑定費以及其他進行訴訟所必需的費用,還有法院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的情況。
這些訴訟費用遵循「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意即,由於民事訴訟涉及的是私人間的爭議,如欠債或離婚問題,法院提供解決爭議的場所,但其運作同樣需要財務支持。此外,要求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承擔一定費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無理濫訴的發生。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所以在民事訴訟中,一般而言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然而,若案件結果是雙方各有勝敗(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的規定,法院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訴訟費用比例。
至於民事訴訟律師費用,這是民眾在面對民事訴訟問題時,尋求律師協助所產生的必要支出。通常,民事律師費用是民眾與律師之間簽訂的委任契約的一部分,意味著即使是完全勝訴,相關費用也需由委任方自行承擔。但這裡存在兩個例外情況:
民事訴訟法第466-3條:「第3審律師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並應限定其最高額。」 以及 民事訴訟法第77-25條第1與第2項:「法院或審判長依法律規定,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為特別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者,其律師之酬金由法院酌定之。前項及第466-3條第1項之律師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應限定其最高額,其支給標準,由司法院參酌法務部及全國律師聯合會等意見定之。」
因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2種特定情況下,律師費用會被視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這2種情況包括:第三審的強制律師代理的情況,以及法院按法定程序為當事人指定律師的情況。在這2種情況下,法院會酌定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民事訴訟還會有哪些其他費用?
在進行民事訴訟時,除了律師費用之外,還必須支付一些其他的訴訟費用。這些費用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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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費用:這是法院開庭時所需的服務費用,主要出現在民事案件中。裁判費是根據原告所請求的金額,約百分之一來計算,並需在開庭前支付。勝訴方可以在判決後向敗訴方索回這筆費用。若原告撤告或達成和解,則可申請退回部分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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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費用:在某些民事訴訟案件中,如涉及工程款、汽機車鑑定等,可能需要專業鑑定,這會產生鑑定費用。申請鑑定的一方需先行支付這筆費用,勝訴方可以向敗訴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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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差旅費用:若法院准許傳喚的證人出庭,其日費為新台幣500元,交通費則實報實銷。這些費用通常由法院代墊,事後向請求方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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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測量費用:在某些民事案件中,如果需要現場勘查,則需由地政事務所進行測量。原告需先行支付測量費用,判決後可向敗訴方求償。
這些費用的細節可參考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
(4)有什麼辦法可以省律師費嗎?
現行的民事訴訟法為了簡化程序,特別設立了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於請求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案件,以及10萬至50萬元之間的案件(若雙方同意)。小額訴訟程序的特點是開庭次數少,案件能夠更快速地解決。面對這類小額案件,可以考慮聘請律師撰寫專業的訴狀,而後自行出庭。這樣做既能控制訴訟成本,又能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3. 什麼情況下需要民事訴訟律師?
(1)哪些狀況一定要請律師?
一般人在遭遇法律糾紛,特別是需要走上法庭的時候,常有一個共同的疑問:面對民事訴訟,我一定要請律師嗎?能否僅找法律系畢業的朋友幫忙即可?
根據現行的民事訴訟制度,通常採用三級三審制。在第一審和第二審階段,並不強制要求當事人必須由律師代表,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選擇自行進行訴訟,不必非得委任律師。
然而,在上訴到第三審階段時,由於這屬於法律審階段,民事訴訟法第466-1條規定,當事人若要對第二審的判決提出上訴,除非他們本身具有律師資格,否則必須委任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雖然在法院進行訴訟並不一定要求專業的法律知識,但如果當事人對法律不夠熟悉,除了可以向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尋求協助外,也可以選擇委任訴訟代理人代表出庭。
(2)訴訟代理人一定要是律師嗎?
考慮到民事訴訟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一般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可能不適合擔任訴訟代理人。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和確保訴訟流程的順利進行,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項通常建議委任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不過,如果得到法官的許可,也可以委任非律師資格者作為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3)聘請律師是否能提高民事官司勝訴的機會?
民事訴訟遵循一套詳細且嚴格的「遊戲規則」,被稱為民事訴訟法,旨在保證民事訴訟的公平進行。正如在遊戲中需要遵守規則才能贏得勝利,理解和遵循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的規則,對於在法庭上取得勝利同樣至關重要。
因此,如果您面對的案件相對簡單,並且已有充分的證據支持,那麼在民事案件中可能不需要律師的協助。然而,對於法律關係較為複雜的案件,由於律師擁有專業法律知識,建議還是委託律師參與或至少事先進行法律諮詢,以便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這是關於委託民事律師的建議。如果您對我們的文章感興趣,歡迎分享。如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點擊下方或右側按鈕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4. 民事律師推薦名單
- 匡伯騰律師(台北)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 97年司法行政特考
- 101年律師專技特考
- 匡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合署律師
- 台北市危老推動師
-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委員
- 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 騰意創意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 新潤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顧問
現場諮詢:2,000元/小時,電話諮詢:2,000元/小時(實際服務價格以律師報價為主) 匡伯騰律師自民國101年考取律師資格後,仍繼續於公家單位服務,直到106年成為執業律師。訴訟方面擅長處理民事、刑事及不動產開發爭議案件,自執業起先於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合署律師,並於110年自行開立匡正國際法律事務所,與建築顧問及室內設計師合作,另外增加不動產爭議或修繕爭議服務,同時並擔任數家建設公司、營造廠、建築師事務所及自主更新會之法律顧問,為客戶處理各類訴訟或非訟之法律問題。
- 許瓊之律師(台北)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 律師應屆考取
- 言珣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助理正取一
-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 臺北/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知名不動產仲介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 中小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現場諮詢:2,000元/小時,電話諮詢:2,000元/小時(實際服務價格以律師報價為主)
- 陳嘉文律師(台中)
-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 財團法人勵馨基金會義務律師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重大刑案辯護工作坊
-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 臺中律師公會信託委員會
現場諮詢:2,000元/小時,電話諮詢:2,000元/小時(實際服務價格以律師報價為主) 陳嘉文律師自民國104年取得智慧財產法組律師資格,曾任臺中律師公會信託委員會委員、財團法人勵馨基金會擔任義務律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榮譽律師,也曾受邀至各大專院校擔任法治教育的講師,現為臺中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之法律顧問,擅長處理離婚、未成年子女親權等家事案件以及一般民、商案件,亦曾承辦過多件金融詐欺案件、毒品案件等。
- 張博鍾律師(台中)
- 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 群典律師事務所主持所長
- 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國賠委員
- 勞動部職業災害勞工勞資爭議調解法扶律師
- 台中市石岡區公所法扶顧問
- 台中市議員服務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財產信託服務計畫信託監察人
- 台中律師公會修復式正義委員會委員
- 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台灣勞動智庫委員
- 台中、彰化地方法院指定義務辯護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專案服務律師
- 台南大學、空中大學、靜宜大學講師
- 內政部核定禮儀師
- 台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法律顧問
- 中華禮儀師協會法律顧問
- 洪永志律師(台南)
- 東吳大學法律系
- 東吳大學碩士班
- 丞甫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
- 高雄市政府公害糾紛調解委員
洪永志律師熟稔環保法規及公家機關之行政程序,於109年獲邀擔任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及高雄市政府公害糾紛調解委員,協助市政府解決糾紛。除對精通環保法規及行政程序外,對於傳統民刑事訴訟也多有研究,對於經手之案件始終秉持專業、以同理心之態度與精神,為客戶排解糾紛,爭取最大權益。
- 陳怡榮律師(花蓮)
-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
- 沃恆法律事務所 律師
- 伯衡法律事務所 律師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
- 台北市政府 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 花蓮市公所 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現場諮詢:2,000元/小時,電話諮詢:2,000元/小時(實際服務價格以律師報價為主) 陳怡榮律師曾擔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多年,從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先後承辦過各類民刑案件,在民事方面,承辦過重大公共工程履約糾紛事件、競業禁止及營業秘密損害賠償事件、一般侵權、民事履約事件。 刑事方面,承辦過重大槍擊案件、詐騙集團案件、廢清法案件、選舉候選人誹謗案件、商業背信案件。另外也為商標代理人,經辦過多件商標異議、評定事件。擅長擔任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橋樑,透過與當事人詳細的討論,共同找出突破案情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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