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社區主委法律責任有哪些?律師解析義務與風險避免方法!
雷皓明 律師
社區管理委員會是由區分所有權人選舉管理委員所組成,目的是為了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維護公寓大廈管理工作。身為社區主委,除了要負責管理委員會的運作,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1. 管理委員會的定義與成立細節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為了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管理維護工作,可以成立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是由區分所有權人選出管理委員所組成的社區管理組織,在公寓大廈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1)什麼是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是設立在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下,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決議的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幾名住戶當管理委員所設立的組織。如果社區大樓規模不大,只推選1人來管理公共事務,則稱為「管理負責人」。
管理委員會組成最少要包含:
- 一名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委會
- 一名財務委員處理社區資產收支帳目
- 一名監察委員負責社區公共資產之監察及維護
其餘職位可以依照社區實際需求自行增設調整。管理委員原則上是無報酬的義務職為主,如果要給薪水,應載明於規約或組織章程中,有時雖名義上是義務職,但以交通費、出席費、車馬費等名目實質給付,則已構成所得,在法律上會產生對價關係的責任。
(2)管理委員會成立方式
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需要經過嚴謹的流程。首先,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做成決議,會議必須有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2/3以上出席,並以出席人數3/4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3/4以上之同意。
管委會成立後,需向主管機關報備,任何有經報備的管理委員會都可以在各縣市管委會查詢系統中找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2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若逾期未成立,每戶最高可罰20萬元。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需事先公告或寄發開會通知,會議結束後要撰寫管委會會議記錄公告,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了解會議內容及決議事項。透過健全的管理委員會運作,可以促進社區和諧,提升住戶的生活品質。
2. 管委會主委的 產生及變更
管委會主委的產生方式通常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經過討論後決議。主委在法律上代表管理委員會,意味著主委的行為等同於管委會的行為。因此,主委的權限非常重要,需要謹慎選擇適當人選。
關於管委會主委的任期,可以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來決定,一般為1到2年,並且可以連任1次。若沒有特別規定,依法主委的任期為1年,同樣可以連任1次。
在管委會主委的變更方面,有幾種常見情況:
- 主委任期屆滿,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重新選舉產生新的主委。
- 主委在任期內辭職,需要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舉新的主委。
- 主委在任期內無法履行職務或不適任,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後,可以罷免主委並選出新的主委。
總之,管委會主委的產生方式、權限與變更都需要依循法律規定與社區規約,並尊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透明、公正的選舉和監督機制,有助於維護社區的和諧與發展。
3. 社區主委法律責任
社區主委是管理委員會的代表人,對外代表整個管委會。因此,主委在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的對外行為時,其所做的決定等同於管委會的決定。社區主委有義務依照規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來執行職務,以維護社區的正常運作。
若住戶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行為,例如違反社區規約、妨害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毀壞公共設施等,身為主委應本於職責予以制止,或是按照規約處理。如經勸阻制止後仍不遵從,主委可進一步報請主管機關介入,或是訴請法院為必要的處置,以有效處理社區糾紛。
另一方面,主委在執行職務時, 若有違反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等情事,住戶可透過法律途徑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並得請求損害賠償。主委應本於誠信原則執行職務,避免圖利自己或特定人、隱匿重要資訊等違反誠信義務的行為,否則也須負擔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總之,社區主委除了肩負管理維護社區的責任,也必須謹慎依法執行職務,透過誠信管理避免觸法,才能確保自身權益,也能帶領社區朝向健全發展。面對社區糾紛,主委應積極溝通化解,必要時尋求外部協助,以和諧理性的方式共創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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