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4
交屋後發現漏水怎麼辦?律師:買賣契約這樣寫才安心!
唐樺岳 律師
買房是人生的一大里程碑,然而 當歡欣鼓舞簽下買賣契約、付清款項,滿心期待入住新居之際,卻發現房屋竟然出現漏水、潮濕的問題,不僅居住品質大打折扣,後續維修的花費也讓人頭痛不已。面對交屋後發現漏水的窘境,買方該如何主張權益?賣方又該如何履行瑕疵擔保責任呢?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角度,剖析買賣雙方在交屋後發現漏水的權責歸屬,並提供買方應對室內裝修漏水、房屋潮濕問題的實用建議。
1. 交屋前驗屋的重要性
購買中古屋時,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買方必須了解中古屋驗屋流程,並掌握最佳的交屋前後驗屋時間點。驗屋是一個專業且細緻的過程,建議買方安排專業的驗屋公司進行全面性的檢查,以確保房屋的品質與安全性。
(1)買方應安排專業驗屋公司檢查房屋狀況
專業的驗屋公司擁有豐富的經驗與專業知識,能夠仔細檢查房屋的各個面向,包括結構、防水、電力、排水等系統。他們會使用專業儀器,如紅外線熱像儀和水分計,來檢測潛在的問題,例如漏水、壁癌等。透過專業驗屋,買方可以全面了解房屋的實際狀況,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2)驗屋時間點影響賣方是否負責修繕
選擇適當的驗屋時間點,對於買方能否要求賣方負責修繕有著關鍵影響。一般來說,最理想的驗屋時間是在交屋前,此時賣方尚未拿到全部的房款,通常會比較願意配合處理驗屋發現的問題。反之,若在交屋後才進行驗屋,房屋可能已經過戶,賣方也已經拿到尾款,這時買方若因為驗屋發現瑕疵而拒付尾款,可能面臨違約的風險。
此外,根據內政部的規定,賣方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詳實記錄房屋的現況,包括是否有漏水、壁癌等瑕疵。如果買方在交屋前的驗屋過程中發現漏水問題,但賣方未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說明,買方可以依據瑕疵擔保責任的相關規定,要求賣方進行修繕,或是根據《民法》的規定主張解除契約。
總之,對於購買中古屋的買方來說,安排交屋前的專業驗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透過及時、詳盡的驗屋,買方可以掌握房屋的實際狀況,並在發現問題時有較大的談判空間,要求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2.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揭露漏水瑕疵問題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賣方必須誠實地在不動產說明書中記錄房屋的現況,包括是否存在漏水或壁癌等瑕疵問題。這份文件對於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至關重要,也是避免日後產生糾紛的關鍵。
(1)賣方有義務在不動產說明書中記錄房屋現況
根據內政部的規定,賣方有責任在不動產說明書中如實填寫房屋的現況,包括漏水、壁癌等瑕疵問題。這項義務不僅是法律規定,也是確保交易公平、透明的重要措施。若賣方未誠實揭露房屋瑕疵,買方可能會在交屋後才發現問題,導致權益受損。
(2)買方發現未揭露漏水可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買方在交屋後發現房屋存在漏水問題,但賣方並未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註明,買方可以依據民法的規定,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責任。這意味著賣方需要負責修復漏水問題,或是給予買方相應的賠償。然而,如果賣方已經在說明書中誠實揭露了漏水瑕疵,買方就不得再要求賠償或修復。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買賣契約中會出現「現況交屋」或「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條款」等字眼。但這並不表示賣方可以完全免除瑕疵擔保責任。若是一般買方難以發現的漏水問題,如管線滲漏等,賣方仍需負責。此外,若是透過仲介銷售的房屋,仲介公司也須確保契約內容符合法規,避免出現免除賣方責任的不當條款。
總之,不動產說明書是買賣雙方了解房屋現況的重要文件。賣方應該誠實揭露房屋的漏水、壁癌等瑕疵問題,買方也應仔細查看說明書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若發現賣方未盡揭露義務,買方可以依法主張權利,確保交易公平合理。
3. 交屋後發現漏水的解決方案
根據《民法》規定,買方對房屋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期限為交屋後五年,但實務上多以六個月為準。因此,若在交屋後發現漏水問題,買方應立即通知賣方,最好透過存證信函,以保留證據。買方可依《民法》第359條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對於壁癌和漏水等可修復的瑕疵,通常考量到比例原則,只能請求減少價金,而非解除契約。
如果在驗屋時發現漏水測試不合格,但賣方拒絕修復,買方可考慮自行處理,並向賣方請求減少相應的修繕費用。這樣可避免冗長的訴訟過程,迅速解決問題。若買方決定對賣方提起訴訟,建議先評估自行修復壁癌和漏水的費用、造成的財物損失,以及自己的時間和心力等因素。
交屋後發現漏水瑕疵,求償之路確實充滿挑戰。買方需謹慎對待驗屋時機及買賣契約條款,並保留相關證據。若遇到中古屋漏水保固的問題,應盡量與賣方協商解決。最終,如需採取法律手段,買方應衡量時間成本,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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