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
正當防衛怎麼判定?律師詳解構成要件與法律界線!

雷皓明 律師

當面臨不法侵害時,我們都有權利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這就是刑法第23條所規定的正當防衛。但是,並非所有的自我保護行 為都能構成正當防衛,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接下來,我們將詳細解析正當防衛的法律依據、構成要件以及防衛過當的法律效果,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運用自衛權利,同時避免違法。
1. 正當防衛的法律依據與定義
在探討正當防衛的相關概念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其法律依據。正當防衛是刑法中重要的阻卻違法事由之一,旨在保障個人合法權益不受不法侵害。台灣刑法第23條明確規定了正當防衛的定義與適用範圍,為我們判斷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
(1)台灣刑法第23條對正當防衛的規定
依據刑法第23條的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侵害自己或他人權利的行為,為防衛所必要者,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條法律明確界定了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包括:
- 存在現在不法侵害
- 防衛行為針對自己或他人的權利
- 防衛程度必須符合必要性原則
同時,法條也對防衛過當的情況作出規範,體現出立法者在保障個人權利與維護社會秩序間的平衡考量。
(2)正當防衛的法理基礎:以正對不正的權利行使
從法理層面來看,正當防衛的本質是以正對不正的權利行使。當個人面臨不法侵害時,為保護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權益而採取必要的防衛措施,這種行為本身就具有正當性。透過賦予受害人在特定情況下的防衛權,法律肯定了個人自保的權利,同時也對不法行為起到了威懾作用,有助於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綜上所述,台灣刑法第23條為正當防衛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界定了正當防衛的定義和構成要件。而正當防衛作為一種阻卻違法事由,其法理基礎在於以正對不正的權利行使,彰顯了法律對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2. 正當防衛成立的構成要件
正當防衛是指在面臨不法侵害時,為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防衛行為。然而,並非所有的防衛行為都能被視為正當防衛。要構成正當防衛,必須滿足以下三個要件:
(1)須有現在不法侵害的存在
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著現在的不法侵害。換言之,當事人必須面臨急迫、非法的危害,且國家公權力來不及介入保護時,才能主張正當防衛。如果侵害已經結束或尚未發生,就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2)防衛行為必須針對自己或他人的權利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因此防衛對象必須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等法律所保障的權利。如果防衛的是非法利益,就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圍。
(3)防衛程度必須符合必要性與相當性原則
即使有現在不法侵害,防衛行為也不能過當。正當防衛要符合必要性原則,即採取的手段必須是在當時情況下保護權利所不可或缺的;同時也要符合相當性原則,亦即防衛程度不能明顯超過侵害的程度。否則,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正當防衛的界線:防衛過當的法律效果
正當防衛是一種合法的權利行使,但並非毫無限制。當防衛行為超出必要程度,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雖然防衛過當仍具有一定的違法性,但法律允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酌情減輕或免除行為人的刑責。這體現了法律對正當防衛界線的認定較為嚴格,稍有逾越就可能被視為防衛過度。
在現實生活中,面對突發的不法侵害,一般人很難在短時間內精準判斷防衛行為是否恰到好處。因此,司法實踐通常會考量行為人當時所處的緊急情境,以及其主觀上是否存在防衛意圖等因素,以綜合認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儘管如此,行為人仍應盡可能控制防衛力度,避免因過度防衛 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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