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民事二審上訴時間有多長?律師解析關鍵期限

雷皓明 律師

在台灣的司法救濟程序中,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若有不服,可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民事訴訟法對於民事上訴期限有明確規定,了解相關期限與程 序,有助於當事人及時維護自身權益。律師表示,民事二審上訴的提起時間非常關鍵,若錯過法定期限,將可能喪失上訴機會。因此當事人務必掌握判決送達的時間點,並儘速委任律師處理,以免向隅。以下就民事二審上訴的相關規定進行解析說明。
(1)上訴期間為判決送達後20日內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民事二審上訴的期限為第一審判決書正本送達之日起算20日之內。即使當事人在法院宣示判決後、判決書送達前就提出上 訴,也是有效的。若超過20日的法定期限,則視為放棄上訴權利。
(2)上訴狀應表明當事人、原判決及上訴理由等
上訴人應依法提出上訴狀,載明下列事項:
-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及住所或居所等基本資訊
- 對於第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意思表示
- 不服原判決的程度,以及請求廢棄或變更原判決的聲明
- 上訴理由,包含認為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的具體理由
- 作為裁判不服理由佐證的相關事實及證據
完備的上訴狀是民事二審順利進行的基礎。當事人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合乎要件的上訴狀,明確指出對原審判決的不滿,並提供支持請求的理由及證據,以利法院審理。
2. 不服第一審判決得向第二審法院上訴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所做出的終局判決若有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向管轄的第二審法院提起上訴。透過二審程序,當事人有機會請求更高一級的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以尋求有利的裁判結果。
然而,民事訴訟並非只有二審終結。若當事人對二審判決仍有不滿,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第三審法院提起第三審上訴,請求最高法院對原判決進行審查。透過上級法院審理,當事人得以尋求司法救濟,直至爭議獲得最終解決。
(1)當事人對第一審終局判決有不服時得上訴
提起上訴的前提,是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所做的終局判決有所不服。換言之,當事人若認為原判決存在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上的瑕疵,損害其合法權益時,得在法定期限內向第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主張其不服的理由。
上訴審為續審,第二審法院將就原審當事人提出的爭點進行重新審理,並依職權調查證據,以查明案件事實。經由二審上級法院審理後,法院將據以作成新的判決。而在訴訟終結前,當事人仍有機會提起第三審上訴,尋求終審裁判以資救濟。
3. 民事二審上訴時間與相關規定
除了一般的上訴之外,民事訴訟中還有一種特殊的上訴方式,稱為附帶上訴。被上訴人不論是否已超過上訴期間、放棄上訴權或撤回上訴,都可以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對第一審判決中不利於己的部分提起附帶上訴。這項制度的設計旨在保障被上訴人的權益,使其有機會對不利的判決結果進行反擊。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案件經過最高法院發回或發交後,當事人就不得再對該案件提起附帶上訴。這項限制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訴訟程序過度延長,並維持法律判決的確定性與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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