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民事開庭費用需要多少?民事訴訟費用全解析

雷皓明 律師

當您決定提起民事訴訟時,了解相關的訴訟費用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訴訟費用包括了裁判費、證人日旅費、鑑定費等,統稱為「訟費」。與刑事訴 訟不同的是,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自行負擔訴訟費用。本文將詳細解析民事開庭費用的各個組成部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訴訟費用的計算方式,以及如何合理地估算訴訟費用。
1. 民事訴訟裁判費用
民事訴訟中的裁判費用是依據訴訟案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裁判費的計算方式主要分為因財產權糾紛起訴和非因財產權糾紛起訴兩種情況。此外,若案件兼具財產權與非財產權之訴訟,則需分別計算裁判費後加總。
(1)因財產權糾紛起訴的裁判費計算方式
在因財產權糾紛而提起訴訟的情況下,裁判費是以訴訟標的金額為計算基礎。徵收標準如下:
- 10萬元以下:一律收取1,500元
-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130元
- 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117元
- 1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88元
- 1億元至10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77元
- 10億元以上部分:每萬元徵收66元
若案件上訴至第二、三審,裁判費將在第一審應徵收金額的基礎上外加收5/10。司法院網站提供了裁判費試算表,方便當事人計算應繳納的裁判費用。
(2)非因財產權糾紛起訴的裁判費
在非因財產權糾紛而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如離婚訴訟,裁判費統一收取4,500元。這類案件的裁判費計算相對簡單,不需要考慮訴訟標的金額。
(3)同時涉及財產權與非財產權的訴訟裁判費計算
若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權與非財產權,例如離婚訴訟附帶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則需要分別計算裁判費後加總。其中,"財產權上之請求"部分按照前述因財產權糾紛起訴的標準計算,而"非財產權之請求"部分則按照非財產權糾紛訴訟的標準收取裁判費。
2. 其他民事訴訟費用
除了裁判費用外,民事訴訟過程中還可能產生其他費用,包括證人日旅費和鑑定費用。這些費 用通常由聲請傳喚證人或聲請鑑定的一方先行墊付。
(1)證人日旅費
在民事訴訟中,如果案件需要傳喚證人到庭作證,就需要支付證人出庭費用。證人日費為每日500元,旅費則依證人實際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費用實報實銷。這些費用由聲請傳喚證人的一方先行墊付,最後再依訴訟結果由敗訴方負擔。
(2)鑑定費用
當案件需要專業知識或技術判斷時,法院可能會聲請鑑定。鑑定費用的金額由鑑定機關根據自行訂定的收費標準來計算。聲請鑑定的一方需要先行墊付鑑定費用,最終的費用負擔方式同樣取決於訴訟結果。
民事訴訟中的證人日旅費和鑑定費用雖然由聲請一方先行墊付,但最終仍會依照訴訟結果由敗訴方負擔。
3. 民事開庭費用的負擔方式
在台灣的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用負擔通常由敗訴方承擔。雖然起訴時是由原告先行繳納裁判費,但若被告最終敗訴,原告可以向被告請求支付這筆費用。這種「敗訴方付訴訟費」的原則,確保了訴訟費用的公平分擔。
除了裁判費外,民事訴訟中還有其他費用,如證人日旅費和鑑定費用。這些費用通常由聲請一方先行墊付,但勝訴方可在訴訟結束後向敗訴方請求償還。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一、二審訴訟中,當事人請律師的費用並不能要求對方負擔。不過,在第三審訴訟中,由於有強制律師代理的規定,律師費用可以向敗訴方請求。這意味著,在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中 ,敗訴方除了要負擔訴訟費用,還可能需要支付對方的律師費用。
4. 申請訴訟救助與退還訴訟費用
對於經濟上有困難的當事人來說,民事訴訟的費用可能會是一大負擔。然而,只要案件非顯無勝訴可能,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救助聲請,暫時免除繳納裁判費的義務。不過,如果最後敗訴,仍然需要負擔訴訟費用。申請訴訟救助需要符合一定的資格,法院會根據個案情況進行審查。
此外,為了鼓勵當事人自行解決紛爭,減少訴訟資源的浪費,法律規定若在訴訟過程中撤回起訴、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可以退還三分之二的裁判費。這項措施不僅能夠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也有助於促進案件的快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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