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欠 管理費會怎樣?律師告訴你如何避免糾紛!
鍾欣紘 律師
社區住戶若是欠繳管理費 ,不僅會影響社區的正常運作,還可能衍生法律糾紛。管理費拖欠的比例過高時,社區保全、清潔維護等服務品質勢必下降,長此以往恐怕連基本的公共設施維修都成問題。面對欠管理費的住戶,管委會通常會先以口頭或書面提醒,但若對方無視催繳,最後只能訴諸法律途徑,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房屋被拍賣的風險。
1. 管理費與公共基金的區別
在台灣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並沒有「管理費」這樣的法律名詞,而是使用「公共基金」一詞。公共基金是社區住戶共同繳納,用於維護與管理社區共用部分的費用。雖然住戶每月繳納的費用通常被稱為「管理費」,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筆錢實際上屬於公共基金的一部分。
(1)管理費的用途與來源
管理費是住戶依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社區規約,按月繳納的費用。這筆錢主要用於社區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等支出。管理費的金額通常根據各戶的使用面積、車位數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除了住戶按月繳納的管理費之外,公共基金的來源還包括建商依法預先提撥的款項。
(2)公共基金的定義與範圍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共基金是指社區依法提撥的準備金,以及住戶依規約規定所繳納的管理費等。公共基金的用途十分廣泛,包括但不限於:
- 社區共用部分的修繕、維護、管理
- 公共設施設備的保養、維修、汰換
- 社區管理服務人員的薪資與勞健保費用
- 舉辦社區活動、會議等支出
- 其他依規約規定應由公共基金支應的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住戶拖欠管理費,累積的欠款也將從公共基金中支出,影響社區的正常運作。因此,住戶按時繳納管理費,對維護社區環境品質與永續發展至關重要。
2. 欠繳管理費的處理方式
當住戶逾期未付管理費時,管委會需要採取適當的措施來追討欠款。這個過程通常包括催繳管理費、提起訴訟,以及在法院判決後進行強制執行。如果住戶再次欠繳,管委會還可以採取額外的處置方式。
(1)管委會的催告與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若住戶管理費欠款超過2期,管委會可以訂出相當期間,催告該住戶給付欠款。如果在催告期間屆滿後,住戶仍未繳清欠款,管委會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該住戶給付應繳金額及遲延利息。這個過程需要管委會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住戶確實欠繳管理費。
(2)法院勝訴判決後的執行
如果管委會在訴訟中獲得勝訴判決後,住戶仍未履行給付義務,管委會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透過查封、拍賣住戶的財產來實現債權。這個過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和法律程序,管委會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來處理。
(3)再次欠繳的額外處置
對於屢次欠繳管理費的住戶,即使在強制執行後,日後又再次欠繳,管委會可以採取更嚴厲的處置方式。管委會應先促請該住戶改善,若在3個月內仍未見改善,就可以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訴請法院強制該住戶遷離住所。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程序,需要管委會審慎評估和執行。
總之,面對管理費欠款的問題,管委會需要依法採取催告、訴訟、強制執行等措施來維護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權益。對於屢次欠繳且不願改善的住戶,管委會也可以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以維護社區的秩序與公平。
3. 屢次欠管理費的嚴重後果
對於多次拖欠物業管理費的住戶,管委會可採取更嚴 厲的措施,包括訴請法院強制遷離、出讓產權,甚至直接拍賣房屋以抵償欠款。這些嚴重後果不僅影響住戶的居住權益,也可能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
(1)管委會可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若住戶在法院判決後仍持續拖欠物業管理費,且欠款金額達到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的1%,管委會可在3個月內再次訴請法院,要求強制遷離該住戶。這意味著住戶將失去其居住權,必須搬離社區。
(2)屋主可能被迫出讓產權
對於屢次欠繳管理費的屋主,管委會還可訴請法院強制其出讓區分所有權及基地所有權的應有部分。這意味著屋主將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並須將產權轉讓給其他人。
(3)法院可直接拍賣房屋抵償
如果屋主在法院判決確定後的3個月內,未能自行完成產權出讓並辦理移轉登記,管委會可直接聲請法院拍賣該房屋。拍賣所得將優先用於清償屋主積欠社區的各項費用,屋主可能面臨鉅額的經濟損失。
為避免這些嚴重後果,住戶應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若有暫時困難,也應主動與管委會溝通,尋求解決方案。長期拖欠管理費不僅影響個人權益,也破壞了社區的和諧,應引以為戒。
4. 避免欠管理費糾紛的方法
為了避免欠管理費的情況發生,住戶應該主動與管委會保持良好溝通。定期關注公告欄,了解最新的管理費繳交期限與金額。如果遇到經濟困難無法如期繳納,應該主動向管委會說明情況,商討分期付款或其他彈性方案,切勿躲避問題導致欠費累積。
管委會在催繳管理費時,也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先以口頭或書面通知等溫和方式提醒住戶,給予一定寬限期。對於確實有困難的住戶,可以協商適當的還款計畫,避免直接訴諸法律途徑。畢竟訴訟程序曠日費時,也會影響社區和諧。
住戶與管委會雙方若能多些理解與包容,必要時尋求第三方調解,相信大多數管理費糾紛都能圓滿解決。只有在溝通無效、欠費嚴重危及社區利益的情況下,管委會才應啟動法律程序,以維護多數住戶的權益。畢竟強制執行是兩敗俱傷的下策,應該盡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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