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性剝削案例:受害者該如何自救?律師解答常見問題
雷皓明 律師
性剝削是一種嚴重的人權迫害,對受害者造成身心靈的創傷。性暴力、人口販運、兒童虐待等都是性剝削的常見形式。究竟遭遇性剝削時,受害者該如 何尋求法律救濟?有哪些管道可以協助受害者走出陰霾?本文將針對性剝削案例中常見的問題,邀請專業律師提供解答與建議。
1. 性剝削案例層出不窮,5大常見網路性剝削陷阱要小心!
隨著網路科技的快速發展,網路性剝削的案件也日益增加。根據統計,在兒少性剝削案件中,透過通訊軟體、社群媒體及各類網路平台進行的犯罪,佔了最大比例。這些性剝削陷阱往往隱藏在看似無害的互動中,讓許多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害。
以下是5大常見的網路性剝削陷阱,提醒大家要特別留意:
(1)用遊戲點數或金錢誘惑進而拍攝私密照片
不法分子會利用未成年人對遊戲點數或金錢的需求,誘騙他們拍攝私密照片,甚至進一步要求拍攝裸露或性愛視訊。
(2)網路交友性愛視訊遭側錄、偷拍或自拍私密影像
在網路交友過程中,有些人會要求進行性愛視訊,但卻在過程中偷拍或錄影,事後用以威脅受害者。
(3)假意成為男女朋友要求私密照
騙徒會假扮成受害者的網路男女朋友,取得信任後,要求對方提供私密照,卻在事後用於勒索或散佈。
(4)個資外洩後的私密照威脅
受害者的個人資料不慎外洩後,犯罪者會利用這些資訊,威脅受害者提供私密照,否則就將個資公開。
(5)徵模特兒要求私密照作為應聘條件
有些不肖業者會假借徵求模特兒之名,要求應聘者提供私密照,卻在取得照片後用於非法用途。
2.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刑責整理!
為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性剝削,我國制定了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對各種形式的性剝削行為訂有相應的刑責。本條例針對合意性交易、非合意性交易、協助性交易、買賣人口以及拍攝性交等行為,皆有明確的規範及處罰。
(1)性交易(合意)- §31條
對於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與其合 意為性交易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2)性交易(非合意)- §33條
對於未滿16歲的人,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其為性交易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3)協助對價性交猥褻 - §32條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易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意圖性交猥褻而買賣交付 - §34條
意圖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而買賣、質押或以他法交付兒童或少年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5)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 - §36條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列舉之罪,皆屬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即使當事人和解,亦無法撤銷告訴。若不幸涉案,建議應儘速尋求律師協助,全面評估案情,擬定有利的抗辯策略,以保障自身權益。
3. 兒少性剝削被害人的安置及輔導如何進行?
面對兒少性剝削事件,政府與民間機構會合作提供被害人保護與緊急安置服務。專業團隊會評估受害者的身心狀況、家庭環境以及就學就業需求,以決定最適合的處遇方式。通常會優先通知父母或監護人,但若發現他們無法提供妥善照顧,則會將受害者安置於中途學校等專門機構。
在安置期間,受害者可獲得心理諮商、生活適應輔導以及替代教育等服務,協助他們逐步回歸正常生活。社工人員也會定期評估安置成效,確保受害者獲得充分的保護與支持。同時,主管機關會邀集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共同研議兒少性剝削防治政策,力求從根本解決問題。
兒少性剝削事件帶給受害者身心靈創傷,需要社會各界共同關懷與協助。透過完善的被害人保護機制,提供緊急安置與就學就業輔導,我們能幫助受害者走出陰霾,重拾對未來的希望。讓我們攜手防制兒少性剝削,共創友善、安全的成長環境。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