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借據五大重點看這邊!專業律師幫你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黃顯皓 律師
借據是什麼?借據有什麼法律效力?合法借據該怎麼寫?哪裡有借據範本下載?朋友間借錢也要寫借據嗎?專業律師教你用借據保障自身權益,並完整解答借據常見疑問!
1. 借據是什麼?有什麼效力?
(1)什麼是借據?
借據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叫做「消費借貸契約」,是一種確認借貸雙方之間債務關係的法律文書,能作為雙方間債務關係的書面證明。
民法第474條第1項: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所謂消費借貸,即是指當事人的一方將自己財產的所有權 暫時轉移給對方,而雙方約定未來需用約定好的方式返還。
(2)借據有什麼效力?
消費借貸契約在我國民法中被定義為要物契約,也就是說,只有在物(如金錢)真正移轉給另一方時,契約才真正生效。在此種契約形態下,實際的交付行為與契約的成立是不可分割的。若已完成書面借據的簽署,並且卻有交付財產的事實,借據將成為證明借貸行為的有力證據。
雖然口頭協議也可以構成借貸契約,具有法定效力,但如果產生爭議的時候,書面借據將能更明確且有效證明對方未履行還款義務,保障您的權益。因此,進行消費借貸時,仍建議儘量立定借據,並確保沒有遺漏的細節,以避免爭議。
(3)忘記寫借據的話怎麼補救?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的生效,需符合兩個條件:「實際交付金錢」和「借貸意思表示一致」。在沒有書面借據的情況下,如果遇到對方不還錢,並要訴諸法律途徑時,法官會要求提出能夠證明上述要件的具體證據,以確定借貸關係確實存在。
不過,若是真的遇到需要舉證證明借貸關係的情況時,諸如銀行轉帳紀錄、通訊紀錄或第三方見證等,都可以作為有效證據。不過這些證據不一定保存或取得容易,因此,為確保自身權益,建議當事人在進行金錢交易時記得簽訂書面借據。
2. 有借據就一定有效嗎?這些借據效力條件看清楚!
(1)確保借據法律效力!記得五大重點
為確保借據的法律效力,以下五點記得看清楚:
1.當事人資料與意思表示:應明確記載雙方的基本資訊,包括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簽名或加蓋私章。這些資料能證明雙方確實存在此筆交易並確認身分,以減少未來糾紛。
2.金額、交付方式及時間:金額要寫清楚,如果想要更嚴謹,也可以用中文正體撰寫,例如「壹佰萬元整」。若是現金交付,應注明「當場點清」。若是透過匯款,應保存好銀行交易明細,並將款項直接匯入借款人的個人帳戶,避免有透過其他非相關帳戶的金錢交易行為。如有特殊情形,例如匯款至第三人帳號,則必須在借據上寫明。
3.還款期限:設定明確的還款期限,有利於債權方在約定日期後,針對逾期債務採取追索行動。未明確約定還款日則需透過存證信函進行催討,但此流程較為耗時且複雜。
4.利息與支付條件:如有約定利息或分期付款,要把利息的計算公式、支付時點及方式寫清楚。如果不打算收利息也可以寫明「無利息」。
5.擔保措施:為了確保債務的履行,可以使用擔保的方式保護自身利益,包括擔保物(如土地、房屋、車子等)或保證人都可作為擔保。
(2)借據也有有效期限嗎?
從法律上來看的話,根據我國民法第 125 條,債務請求的一般時效為 15 年,一旦消滅時效所規範的期間屆滿後,相關權利將不再受法律保護。這一定程度上可以視為法律所確立的「權利行使時限」。然而,這不一定代表只要借據或債務超過 15 年就會自動失效。
債務通常分成 以下兩種情形:
有確定返還期限:如果雙方於契約中明定了還款日,但到了期限時債務人並未如約還款,那麼從還款日起,債權人將有 15 年的時限來追討債務。若在這 15 年內,債權人沒有對債務人進行法律訴訟,則該債務將因消滅時效完成而使債務人享有拒絕給付的抗辯權。
未訂明確返還期限:若債務沒有確定的還款日,債權人可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債務人在特定日期前還款。如債務人未於該期限內還款,債權人可以啟動訴訟程序。此情況下的消滅時效是從催告還款日後算起,並不像有約定的借據是從原訂還款日期開始。
因此,即使你的借據已經是 15 年前的了,只要當時未設定明確還款日,那麼你在 15 年後仍有機會根據該借據追討債務。當然,除了簽訂借據外,保留證據的完好性也同樣重要。畢竟,若文件保存齊全且符合上述條件,即便款項已經拖了很久,也仍有機會追回。
3. 借據該怎麼寫?借據寫法懶人包和借據範本下載看這邊!
(1)借據要去哪裡買?可以自己寫嗎?
通常在文具店或大型連鎖百貨店,就可以買到制式的借據了。這些制式借據確實能具有基本的法律效力。不過,其格式因為較為固定,使得這樣的制式借據會相對難以更改格式。
而借據其實沒有規定的特定格式,只要記得把前述確保效力的項目寫明,無論是手寫或是打字,只要涵蓋上述 要素,即為有效的借據。在簽訂借據時,也建議債權人及債務人記得各留一份原件,以供日後核對或作為訴訟之用。
(3)小心!你的借據有寫對嗎?
要確保借據的法律效力,除了確認各項要件有寫清楚外,也要注意不能出現以下可能會令借據失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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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詞不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或雙關的字詞,也避免過多的雙重否定,並確保所寫的內容正確表明雙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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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不清或出現筆誤:建議使用中文正楷數字來表示金額,以減少誤解。根據民法規定,若同時出現中文及數字,以中文為準;若有多次更改,則將以最低金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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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由雙方本人親筆簽名:為避免偽造或冒簽的情況,可加蓋指紋作為二次確認。同時,也應保留相關的匯款紀錄或對話紀錄,確認雙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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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表示金錢交付事實:當使用現金進行交易時,建議寫明「金錢當場點收無誤」,並於欄位後簽名,以避免日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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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錯誤遺漏:請確保雙方的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都完整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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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無行為能力:若借款人在簽訂時處於酒醉、失智或其他影響判斷的狀態,或因年齡因素而行為能力不足,該借據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4. 借據常見Q&A大公開!
(1)還完錢就結束了嗎?什麼是借款還款證明?
在台灣法律實務中,「借款還款證明書」具有證明債務履行完畢的效力,類似於交易的收據,能在糾紛時證明您已完成付款義務,保障您的權益。當您完成債務還款後,應主動向債權人取得此證明,以作為債務履行的紀錄。如果是跟金融機構的貸款,還款後必須要求發給「清償證明書」,以確保於金融系統中您的信用紀錄無誤,並預防可能的誤植或爭議。
(2)朋友間借小錢也要寫借據嗎?
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即便與熟悉的親朋好友進行金錢往來,也建議應該明確書面記錄。因為口頭約定可能因為雙方認知不同,導致後續糾紛,也影響雙方的關係。
或者,當您是要向朋友借錢的那方,也是可以由債務人事先準備借據的,這樣的舉動能夠展現您的積極態度,也為雙方之間建立了明確的約定與保障。雖然最終是否追討的權利在於債權人,但債務人仍應盡可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還款,以維護雙方的關係及避免後續走上法庭的情形。
(3)借據要辦公證嗎?公證與否影響一次看!
1、未經公證之債務關係: 當債務人遲延還款而沒有預設連帶保證人或擔保之資產,債權人若欲追討債務,首先必須進行民事訴訟程序,經法院審理後取得有利判決。只有在此判決基礎上,債權人才能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
2、已經公證之債務關係: 如果雙方在借貸契約中明文約定「債務人無條件接受強制執行」,並經由公證人進行正式公證,則在債務人拒不還款時,債權人將不用再進行繁瑣的訴訟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為債權人提供了更簡單的追債途徑。 然而,公證的進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雙方可自行評估其需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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