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3
電動車爆炸怎麼辦?律師告訴你如何應對損失!

陳嘉文 律師

近年來,電動車市場快速成長,但隨之而來的電動車爆炸及火 災事故也引發廣泛關注。電動車的安全設計與維護成為消費者與業界的首要課題。面對電動車禍故障的風險,專家建議應選擇合適的保險保障,以減輕潛在的財務損失。
1. 電動車電池爆炸,電動車商、電池廠商需要負擔相關責任嗎?
(1)電動車製造商
責任原因
設計缺陷:例如電池安裝位置不合理或冷卻系統不足,導致熱失控。 製造瑕疵:如在組裝過程中未遵守工藝 標準,導致接線不良或短路。 警示不足:未提供適當的使用說明或警示標籤,導致用戶不當使用。
法律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需對未提供安全商品或充分資訊的行為負責。
(2)電池供應商
責任原因
電池設計缺陷:如鋰電池化學穩定性不足,容易引發熱失控。 製造瑕疵:如電池內部的隔膜破損、材料不合格,導致短路或過熱。
法律依據
如果能證明事故直接源於電池本身的缺陷,電池供應商需承擔相應的產品責任。
(3) 充電設備製造商或營運商
責任原因
充電器設計或製造缺陷:如輸出電壓或電流不穩定,導致過充電或電池損壞。 充電站管理、保養不善:如未按規定檢查或維護設備,導致異常情況。
法律依據
若事故原因可追溯至充電設備問題,設備製造商或運營商需承擔產品責任或管理責任。
(4)維修與售後服務商
責任原因
維修不當:如更換不合格零件或操作導致電池系統異常。 未執行檢測:在維修或檢測中未發現潛在的電池問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侵權責任(第184條)或契約責任(第227條),若事故源於維修或檢測不當,維修商需賠償損害。
(5)車主(消費者)
責任原因
使用不當:如使用非原廠配件、私自改裝電池或電氣系統。 違規充電:如使用不合規的充電設施,導致電池損壞。 未按規範維護:未遵守廠商提供的操作指引或維護建議。
2. 電動車電池爆炸由誰承擔賠償責任?一商品自傷
(1)商品自傷定義
定義
商品自傷是指產品因設計、製造或材料瑕疵而損壞,但損害僅限於商品本身,未造成人身傷害或其他財物損失。
法律爭議點
- 商品自傷是否應納入損害賠償責任範疇?
- 商品自傷是否應由保固條款或契約關係(民法第359條、民法第227條)處理?
在台灣,商品自傷一般被視為一種契約責任(依據瑕疵擔保)問題,而非使用損害賠償方式進行求償(民法第184條)
(2)商品自傷的法律基礎
民法契約責任
商品自傷通常歸因於廠商未能妥善履行其契約義務,涉及以下條文:
-
民法第359條(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責任)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
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的損害賠償責任)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消費者保護法
若商品是直接由消費者進行使用,亦適用以下規範:
-
第7條(安全 保障義務)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第10條(資訊提供義務)
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
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而未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並附載危險之緊急處理方法者,準用前項規定。
(3)商品自傷責任的處理方式
保固條款
- 保固期內
廠商需進行修理、更換或退貨。 - 保固期外
需判斷商品瑕疵是否為潛在缺陷或消費者誤用所引起。
契約解除與損害賠償
若商品自傷導致消費者無法獲得預期利益,消費者可主張契約解除或賠償損害:
- 契約解除:民法第359條,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責任
- 損害賠償:依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主張,包括修復成本及可能的替代使用費用。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召回與廠商責任
若商品自傷涉及系統性問題,廠商可能需進行召回。
(4)責任免除或減輕的情況
消費者不當使用
例如違規改裝商品或未依廠商說明書操作,廠商可部分或完全免責。
保固期已過
若無證據顯示瑕疵屬潛在缺陷,且已超過保固期間,責任就要由消費者承擔。
不可抗力事件
如地震、洪水等天災導致商品損壞,廠商通常無須負擔責任。
3. 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1)直接損害
商品本身的損失
- 商品因瑕疵損壞且無法修復,當事人可以請求退還購買費用或要求更換商品。
- 若商品可修復,可要求修理費用。
修理費用
- 商品瑕疵導致使用困難或損壞,消費者可要求廠商支付修理費。
- 包括材料費、人工費及必要運輸費。
更換或退費
商品完全無法修復,消費者可主張更換新商品或要求廠商退還購買金額。
(2)間接損害
因商品瑕疵引發的間接損失,包括財產損害及經濟損失。
財產損害
商品瑕疵波及其他財物,例如:
- 電動車電池爆炸導致車庫損毀。
- 家電短路引發火災損壞房屋或家具。
經濟損失
商品損壞導致當事人無法正常進行生產、工作或經營活動:
- 例如:工業設備故障 造成停工損失。
- 可主張收入損失或利潤損失的賠償。
(3)附帶費用
當事人在處理商品瑕疵問題時產生的合理費用。
檢驗費用
為確定商品瑕疵原因而進行的專業檢驗或技術鑑定費用。
替代使用費用
- 商品損壞期間,當事人不得不租用替代設備或商品的費用。
- 例如:汽車損壞期間租用代步車的費用。
運輸費用
商品修理或更換過程中發生的必要運輸費。
(4)精神損害
若商品瑕疵導致人身安全受損或精神痛苦,當事人可請求非財產損害賠償。
人身傷害
商品瑕疵引發身體健康傷害(如爆炸、觸電)所支出的醫療、復健等費用。
精神損害
商品損壞導致生命、身體法益受損,產生嚴重心理負擔,被害人或家屬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5)法律依據
民法
- 第184條:侵權損害賠償,若商品瑕疵引發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當事人可請求賠償。
- 第227條:不完全給付的損害賠償,若商品無法正常使用且屬廠商過失,當事人可主張損失賠償。
- 第359條:瑕疵擔保責任,商品瑕疵影響使用功能,買方可要求修補、換貨或解除契約。
消費者保護法
- 第7條:安全保障義務,商品不符安全期待造成損害,企業需賠償相關損失。
- 第10條:資訊提供義務,若商品缺乏充分警告或使用說明導致損害,廠商應承擔責任。
(6)電動車電池爆炸案例中的可賠償項目
- 直接損害
- 車輛損壞的維修費或更換費。
- 若車輛無法修復,則購車費用的退款。
- 間接損害
- 車庫或停放位置的修繕費。
- 火災波及鄰居的財物損壞賠償費。
- 附帶費用
- 檢測電池瑕疵的檢驗費。
- 爆炸後清理或處理現場的費用。
- 精神損害
事故導致車主生命或身體法益受到侵害,車主或被害人之家屬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7)廠商可以主張不賠的狀況
-
不可歸責事由
如外部因素(天災)導致商品損壞。 -
消費者使用不當
使用非原廠零件、私自改裝或未遵守操作規範。 -
保固期外
商品過保且非系統性瑕疵,廠商可主張免責。
4. 電動車專屬保單的重要性
隨著電動車市場的快速發展,傳統汽車保單已無法完全涵蓋電動車的特殊風險。為了提供電動車車主更全面的保障,推出電動車專屬保單勢在必行。電動車保單不僅可以彌補傳統汽車保單的不足,還能夠針對電動車的特殊風險提供更有針對性的保障,確保車主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1)電動車與傳統汽車的差異
電動車與傳統汽車在結構、動力系統 、維修技術及風險特性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
- 電動車的動力來源為電池及馬達,而非傳統的引擎,因此在維修和保養方面有所不同。
- 電動車的電池組和高壓電路帶來了新的火災和觸電風險,需要特殊的安全防範措施。
- 電動車的事故損失率和理賠金額與傳統汽車有所差異,需要重新評估和調整保險費率。
由於電動車與傳統汽車的風險特性存在差異,因此有必要推出專門針對電動車的保險產品,以更好地應對電動車的特殊風險。
(2)電動車專屬保單的推動效益
推動電動車專屬保單有助於促進電動車產業的健康發展,為車主提供更周全的保障:
- 電動車保單可以區隔電動車與傳統汽車的損失率資料,據此分析評估電動車的特定風險,制定更合理的保險費率。
- 透過電動車專屬保單累積的風險統計資料,保險公司可以為電動車和傳統汽車提供更符合其風險特性的保障方案,公平對待不同類型的車輛。
- 電動車專屬保單將主要承保純電動車(不含油電混合車),保障範圍包括車體損失、竊盜、意外事故、第三者責任等,並提供額外的專屬保障項目,全面護航電動車車主的用車安全。
總之,電動車專屬保單的推出,不僅能夠提升電動車車主的保障水準,還能夠促進電動車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為電動車產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援。
5. 電動車爆炸的風險與應對措施
隨著電動車的普及,電池自燃與爆炸的風險也備受關注。電動車的核心部件 是高容量的鋰電池,雖然大部分車廠都設有完善的電池管理系統,但仍無法完全避免電池過熱的問題。一旦電池溫度失控,極可能引發自燃甚至爆炸,造成嚴重的車體損毀和人員傷亡。
除了車輛本身的風險外,充電期間的安全隱憂也不容忽視。由於電動車的充電功率較大,若充電設備品質不佳或安裝不當,可能導致充電樁故障、過熱,甚至引發爆炸。這不僅危及車主的安全,也可能波及旁人和其他車輛,造成更大範圍的損失。
為降低電動車火災風險,公共停車場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例如設置滅火毯、限制充電上限、安裝熱顯像儀監控系統等,及早偵測異常溫度並啟動應變機制。同時,政府和業者也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安全教育,提高電池保養和充電操作的安全意識。唯有車主、停車場、廠商共同努力,才能營造一個更安全的電動車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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