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
離婚 必知:子女扶養費算法和請求方式全攻略!
洪永志 律師
即便父母離婚,對孩子的責任仍舊存在,扶養費應由父母共同承擔,直至子女成年為止。扶養費涵蓋的範圍及計算方式,以及如何處理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的情況, 都是離婚過程重要的議題。在本文中,律師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詳細的解說,幫助您快速了解!
1. 扶養費是什麼?涵蓋哪些範圍?
扶養費的範疇廣泛,旨在滿足未成年子女的各項生活需求,舉例來說:
- 食:涵蓋奶瓶、奶嘴、奶粉、副食品、日常三餐以及營養午餐等。
- 衣:包括尿布、校服、日常服飾、裙子褲子、帽子和襪子等。
- 住:提供住宿,如宿舍或租賃住房。
- 行:涉及娃娃車、交通費用和交通工具等。
- 育:支付保姆費用、書籍、學費和才藝補習等費用。
- 樂:包括醫療費用、保險和娛樂活動。
(1)扶養費要付到幾歲?
根據民法的最新修訂,從2023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從20歲調整為18歲。 然而,根據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1條的過渡期規定,若在新法施行前,根據法律、行政處分、法院裁判或合約,個人可享有直至20歲或成年的特定權益,則可繼續享有這些權益直到20歲。這意味著在特定情況下,即使成年年齡已降至18歲,某些權益或利益的享有期限仍可延續至20歲。
(2)扶養費就是贍養費嗎?
扶養費和贍養費是兩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儘管兩者都涉及金錢請求,但含義和用途卻大相逕庭。扶養費是指父母為了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和教養責任而必須支付的費用,旨在保障子女的成長利益和生活品質。相對地,贍養費是在夫妻離婚時,由於一方的過失,無過失方可以要求的費用。此外,即使雙方都無過失,但若因裁定離婚而導致一方生活困難,該方也有權請求贍養費,直到該方找到工作或具備謀生能力為止。
2. 扶養費怎麼算?應該要付多少才合理?
扶養費的約定可以通過父母雙方的協商來實現。一旦達成協議,就應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記錄扶養費的數額和給付方式。如果父母雙方無法就扶養費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先嘗試透過法院的調解過程來尋求解決方案。
如果雙方對於扶養費沒有共識,當案件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根據民法第1119條的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將根據父母各自的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進行調整和分配。法官在判斷扶養費的金額時,通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數據,但在雙方收入都偏低的情況,也會一併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公布的「歷年最低生活費用一覽表」。此外,法官還會考慮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雙方的薪水、家庭財務狀況、照顧孩子的時間以及子女的實際需求等因素,來決定父母雙方應承擔的扶養費比例和金額。
通常情況下,夫妻雙方會各自承擔一半的扶養費,即父母各自支付子女扶養費的50%,或者根據雙方的收入狀況調整各自的負擔比例。如果一方對於這種分擔方式有異議或特殊情況,法官會考慮到雙方的經濟能力,進而裁定一個合適的扶養費分擔比例。
(1)扶養費判決參考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婚字第341號民事判決
阿柴的父親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執行長,年收入達千萬元。考慮到阿柴居住在新北市,當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約為22,136元。根據法官的判決,阿柴每月需要的扶養費定為35,000元。根據父母的收入比例,由父親支付25,000元,母親支付10,000元。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7年家親聲抗字第51號民事裁定
阿比的父親是一名醫師,月收入為30萬元,而母親則是家庭主婦,居住在高雄。儘管母親提出了阿比在美國就讀小學和才藝班等相關費用的明細,法院仍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的資料,判定阿比的扶養費為33,000元,父母的分擔比例為10:1。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家上字第69號民事判決
阿強的父親從事旅館業,總資產高達兩億元以上。根據嘉義市近年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法院考慮到阿強的家庭經濟能力,認為應至少能提供與平均消費支出相當的生活水準 給阿強。雖然阿強目前就讀國中,學費不高,但考慮到家庭的經濟狀況,法院認為阿強每月的扶養費應為20,000元,父母的分擔比例為1:4。
(2)約定好的扶養費有可能調整嗎?
給付扶養費的根本目的在於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和照顧。因此,當存在諸如工作狀況改變導致收入下降、物價上漲增加孩子生活成本,或孩子有特殊需求(例如:疾病)使得經濟負擔加重等情況時,這些因素可能影響到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在這些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扶養費進行重新評估和調整。父母雙方可以自行協商來決定調整的比例。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則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院裁定扶養費的調整。
3. 如果對方不給付約定好的扶養費怎麼辦?可以強制執行嗎?
在離婚後,如果前配偶不給付扶養費,另一方確實有辦法透過法律途徑強制執行:
如果您手上有經過律師撰寫並由公證人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和公證書,您可以請求法院對前配偶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如果離婚協議書沒有經過公證,因此不具備執行力,仍有其他途徑。您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扶養費。一旦法官審理並做出判決,便具有了向對方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類似於債權人透過法院追討債務人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