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金額過高怎麼辦?律師教你如何應對!
雷皓明 律師
當您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產損失時,保險公司通常會透過代位求償的方式,向肇事者追討已支付給受害人的保險金。旨在防止加害人逃避責任。但在部份情況下,保險公司要求肇事者賠付金額超過實際應負損害的責任。此時,您需要了解保險代位求償的法律依據,並運用適當的策略,以保護自身權益,避免損害賠償金計算不當或保險代位權行使不合理的情況發生。
1. 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法律依據與實務案例
保險代位求償權是保險公司在給付被保險人賠償金後,取得向第三人求償的權利。這項權利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保險法第53條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在實務上,保險代位權適用範圍廣泛,涵蓋各類車禍事故與保險理賠糾紛解決。
(1)保險法第53條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保險法第53條明確賦予保險人代位求償權,規定保險 人在給付賠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損失賠償請求權,但代位求償金額不得逾原先給付的賠償金額。若第三人為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受僱人,保險人原則上不得行使代位求償權,除非損失是由第三人故意所致。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3條也有類似的規定,賦予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後,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向第三人求償。該法還針對酒駕、吸毒、無照駕駛等特殊肇事情形,在第29條規定保險人應先行賠付,但可在給付金額範圍內向被保險人求償。此外,第42條則規範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的代位求償權。
(2)車禍事故中常見的代位求償情況
在車禍事故後,受害人通常會先向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在賠付後,即取得向加害人代位求償的權利。實務上常見以下情形引發保險代位求償流程及求償金額爭議:
- 機車騎士與汽車發生事故,機車騎士雖有過失卻已先行與汽車車主達成和解,車主再向保險公司理賠後,保險公司向機車騎士代位求償。
- 多方肇事者互推過失比例,導致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金額與事故責任比例認定有所出入。
- 被保險人未即時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和解,事後保險公司對和解金額有異議而提出代位求償。
面對上述保險代位求償情形,被求償人可主張已賠償款項,或雙方和解,避免賠償方獲得雙重利益;亦可舉證釐清事故原因及過失比例,協商合理的求償金額,以解決保險理賠糾紛。總之,透過瞭解保險代位權的法律依據與實務案例,有助於在面臨代位求償時提出有利的抗辯, 維護自身權益。
2.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金額過高時的因應策略
當遇到保險公司提出的代位求償金額過高時,肇事者可以採取以下因應策略,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過度賠償的不公平情況發生。首先,肇事者應了解保險公司求償程序,並確認該求償金額是否已達保險給付限額。其次,可主張事故發生原因並非完全由肇事者一方過失所致,被害人本身也應負擔部分責任。
(1)主張肇事者與被害人雙方均有過失,依民法第217條減輕賠償責任
車禍事故發生原因通常不只單方過失,實務上多有被害人本身也有過失卻向保險公司請求全額理賠的情形。此時,加害人除了主張自己應負擔的過失比例外,也可依民法第217條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請求法院減輕其賠償金額。最高法院認為,該條立法目的在平衡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利益,若被害人對事故發生或損害擴大同有過失,卻由加害人負擔全部賠償責任,非屬公平,故賦予法院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裁量權。保險人代位求償時,加害人也可主張此一抗辯事由,合理減輕其賠償義務。
(2)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事故原因與雙方過失比例
保險人依保險法第53條代位求償,本質上係移轉請求權,須受原請求權限制,故加害人得提出交通事故鑑定、調查筆錄、事 故現場圖、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證據,證明被保險人本身也應負擔事故責任。如能舉證被保險人明顯違規或未盡合理注意義務,法院通常會衡酌雙方過失程度分配賠償責任。換言之,面對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應主動蒐集有利證據,進行保險代位求償舉證責任,不能僅消極否認或期待法院依職權調查,否則敗訴機率高,求償金額也可能過鉅。
3. 律師建議如何面對代位求償通知
當車禍加害人收到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通知時,內心難免會感到惶恐不安。面對保險代位求償通知,首要之務是了解自身的權利義務,並評估是否需要尋求律師協助保險求償的專業意見。以下是幾點建議,供您參考:
(1)收到代位求償通知後的正確處理步驟
- 仔細閱讀代位求償通知書的內容,確認求償金額、事故原因等重要資訊。
- 回覆保險公司,表明已收到求償通知,但因涉及法律專業,需要時間瞭解案情及尋求協助。
- 如有投保車險,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請其協助指派律師共同處理。
- 蒐集相關證據,如dashcam行車記錄器、肇事現場照片、目擊者證詞等,提供給律師或保險公司。
- 與律師討論是否有和解空間,或提出調解方案,以減輕賠償責任。
(2)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案情與應對方式
保險代位求償通常涉及民法侵權行為、保險法等不同法律領域,一般民眾不易完全瞭解。保險公司求償金額常超過自行和解或賠償的金額 ,如何適當主張過失相抵或減輕責任等抗辯事由,也須視個案而定。因此,除非求償金額低且爭議不大,否則尋求熟悉保險求償的律師聘請,對案件進行整體評估,提出有利的主張或和解方案,才能避免承擔過高的賠償責任。
畢竟保險代位求償的金額通常不低,倘若對案情判斷失誤,或疏於舉證,都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透過律師協助保險求償,不但能掌握案情全貌,也能有效捍衛自身權益,將代位求償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為了預防保險理賠糾紛,身為車主除了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不妨考慮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或車體損失險等附加險種,讓保險公司能分擔部分的賠償風險。而肇事者本身也可評估是否投保超額責任保險,以分散面臨鉅額求償時的財務壓力。
此外,平時多關注保險相關資訊,累積正確的法律常識,也是提高保險權益保障的好方法。若不幸發生事故,要注意控管自己的情緒,謹慎言行避免造成不利的陳述,並且要保全事故證據,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必要時也不要猶豫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總而言之,透過適當的保險規劃,以及正確的法律知識與應對態度,可以全面提升自身權益的保障,降低保險理賠糾紛發生或是訴訟不利的風險。車主們平時多花點心思在這方面,絕對是值得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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