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9
車禍過失傷害怎麼提告?過失傷害罪和解、訴訟、求償一次看
陳嘉文 律師
車禍後想告對方過失傷害該怎麼告?提告後改變心意可以撤告嗎?出車禍還被告過失傷害罪怎麼辦?車禍過失傷害賠償能要求多少?談和解時對方獅子大開口威脅提告,我該答應嗎?過失傷害大補帖一次公開,避免權益受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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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禍過失傷害是什麼?怎樣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
車禍過失傷害罪指的是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由於過失行為導致對方受傷,並且肇事方負有肇事責任。即使行為並非出於故意,但由於存在過失成分,因此將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名。反之,若肇事方無肇事責任,即便對方傷勢嚴重,也不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
需注意的是,無論你在車禍中所負肇責高低,只要不是完全零肇事責任,且對方有受傷結果,仍有可能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
2. 車禍過失傷害怎麼告?教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流程
(1)車禍過失傷害怎麼提告?
- 整理資料與收集證據
在車禍案件中,整理相關資料和收集證據是關鍵的初步作業。透過明確理解案件的前因後果,可以為未來的和解、律師諮詢、偵查庭和法庭審理建立基礎。這些資料可能包括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車禍初判表、鑑定報告、醫院診斷證明書、車輛損毀單據等。若有受傷,應前往醫院就診並保留醫療紀錄,以作為日後 法院評估賠償金額的依據。
- 至警局報案或地方法院地檢署提告
過失傷害案件不會被主動偵查,因此當事人必須向警方或地檢署提起告訴。可以到附近警局報案並作筆錄,或直接至地方法院地檢署遞交刑事告訴狀。檢察官受理後將開始偵查,如認定被告有罪嫌,則提起公訴。過失傷害的告訴期間為事發後6個月內,因此若有提告的想法,記得注意不要錯過時間了。
- 進行強制調解
車禍相關的民事訴訟需先進行強制調解。若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在法官審理前,必須強制進行雙方調解。雖調解過程可能會耗費許多時間,但因法院每日受理案件繁多,調解成功能有效節省法院資源。
- 調解結果
調解若成功,調解書即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因此不必擔心對方不履行約定。如調解不成立,則進行法院判決程序,交由法官作最終判決。
(2)車禍受傷可告傷害罪嗎?
刑法第14條的規範中對於過失的定義:「即使行為人沒有故意,但在特定情況下應當注意並有能力注意,卻未加注意,此即為過失。如果行為人預見到犯罪事實可能發生,但卻確信其不會發生,同樣應以過失論。」
與一般傷害罪相比,車禍過失傷害罪的法律定位有所不同。在車禍中,如果被害人的傷害是由於加害人的過失造成的,由於可責性較低,就只能論以過失傷害罪。因此,車禍過失傷害罪的刑罰相對於一般傷害罪的刑罰較輕。
(3)車禍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
關於車禍提告收到傳票的時間,實際情況不一定。傳票的接收時間可能受到地檢署和法院人力、作業流程等因素影響,一般民事求償可能需1至2個月,刑事案件可能2周內就會收到傳票,關於收到傳票的花費時間,法律上並沒有絕對的時間規定。
(4)提告後改變心意可以撤告嗎?
因車禍事故引發之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只要受害人沒有主動提告,檢察官就算得知犯罪事實,也不會主動啟動偵查程序。因此在提告程序前後,當事人均有權利就協商賠償進行談判與和解,若雙方能夠達成和解協議,可以進一步簽署和解書,確定和解的內容和條件。在達成和解後,被害人可向負責處理該案件的繫屬機關撤回告訴,終結訴訟程序。
3. 出車禍被告過失傷害怎麼辦?
(1)車禍過失傷害不起訴有哪些條件?
車禍過失傷害不起訴的條件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項目:
- 已超過6個月之告訴期限。
- 被告死亡。
- 過失傷害的證據不足。
- 無犯罪情節,或犯罪情節非常輕微。
若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則車禍過失傷害罪將不會成立。然而,最終的裁量結果仍由檢察官進行核定。換言之,是否成功起訴的判定,仍將由檢察官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出最終評斷。
(2)被告車禍過失傷害會有前科嗎?
所謂的「前科」通俗理解為科刑紀錄,即當事人曾被法院有罪判決,並受到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宣告時,便形成所稱的前科紀錄。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如求職、出國留學、移民等,可能會被要求提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也就是俗稱的良民證。若存在前科紀錄,則可能成為進行上述活動的障礙。
車禍過失傷害案件,若判決為易科罰金,在繳納罰金後的「5年間」該案件紀錄仍存在,可能影響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的申請。然而,即便5年後該紀錄不再影響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其在法院內部查詢系統中的相關紀錄仍然存在。
在刑事案件中,最關鍵的階段是起訴前的偵查期間,此時透過委任律師提出不起訴的答辯,有機會爭取到更好的結果。若已進入一審階段,亦可請求律師協助調解,或者爭取減輕刑責,例如壓低刑度得以易科罰金,或爭取緩刑,以便將案件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3)車禍過失傷害罪要關多久?會被罰多少錢?
依據我國刑法第284條的規範,一般過失傷害的處罰,可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重傷的情況下,則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法官在判決時會考量傷者的傷勢、事故的情節輕重,以及肇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並無固定的罰金金額和刑期。
至於車禍過失傷害的易科罰金,是根據刑法第41條規定:犯罪行為的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法院最終判定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可按照新台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的方式易科罰金。然而,並非所有犯罪行為都可以易科罰金,是否能易科罰金最後仍須由執行處的檢察官決定,若檢察官不允許,則必須依判決入獄服刑。
因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屬於刑事性質,如處理不當,法院判決被告需繳交罰金甚至入獄,可能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的紀錄。因此,建議民眾在發生車禍後,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討論後續的處理方案。
(4)如何避免被告車禍過失傷害?
在發生車禍之後,應優先申請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報告,以便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以下根據案件的輕重程度分別說明:
案件輕微: 在此情況下,雙方應以和解為首要目標。一旦達成共識,雙方應共同簽訂和解書。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和解書上就算註明「放棄提出告訴之權利」字樣,但法律上對方仍然能夠提起告訴,因為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因此可以要求對方在和解後直接向警察局提起告訴後,馬上撤回告訴;或是透過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保障自身權利。
案件嚴重: 如遇嚴重案件,建議攜帶相關文件和資料尋找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或是直接交由車禍專業律師評估和規劃後續策略。考量到嚴重案件可能直接影響到被告是否會被判刑或留有前科紀錄,在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可有效降低被判刑的風險,並有助於減輕量刑的可能性。
總結來說,無論案件輕重,了解並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都是至關重要的。尤其在嚴重案件中,專業律師的介入不僅能提供法律專業意見,更有助於保護被告的合法權益。
4. 和解後還能告過失傷害嗎?善用和解幫你省麻煩!
(1)車禍和解後還能告過失傷害嗎?
由於刑事告訴權利無法預先拋棄,但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簽署了和解書,被害人後來仍然選擇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被告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將和解書提供給檢察官,來爭取對自己更有利的結果。在實務上,如果是當事人已經和解的告訴乃論案件,通常檢察官會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2)過失傷害不和解會怎樣?
許多民眾在面對車禍糾紛時,可能會遇到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鉅額賠償,但卻因為擔心和解失敗需承擔過失傷害的訴訟,而不確定是否應同意的情況。
事實上,若過失傷害案件無法達成和解,即表示雙方未能達到共識,此案件將交由法官審理。不過,若我方能向對方展現積極且友善的態度,並以誠意處理問題,即使雙方因賠償金的歧異而走上法庭,法官在審理時仍可能會考量到當事人的積極態度而選擇不判刑,因此,即使我方在事件中承擔較大的肇責,和解失敗也並不代表一定會被判定為過失傷害的罪名。尤其在遇到對方在車禍過失傷害案件中索賠過高的情況時,民眾不應因恐懼承擔刑事責任而忽略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官將根據案件的性質、雙方當事人的態度、經濟狀況等多方面因素,公正地進行斟酌判決。
5. 車禍過失傷害怎麼求償?能要求多少賠償?
(1)車禍求償項目大公開!
車禍發生後,許多人可能會想知道車禍過失傷害有哪些部份可以進行求償,下文將車禍過失傷害賠償分為四個主要類別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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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的賠償: 包括所有因車禍產生的醫療費用,例如看醫生的掛號費、手術費、診斷費等,均可納入車禍求償的項目範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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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或減少勞動力的賠償: 若車禍造成嚴重傷勢,導致受害者暫時或永久無法工作,受害者可根據受傷前的穩定收入狀況,要求肇事者賠償無法工作期間的勞動力損失。法院在判定賠償金額時,可能會考量被害者的年收入、教育程度、年齡、技能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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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增加的額外必要支出: 若車禍導致增加額外的必備生活支出,例如加裝義肢的費用、購買輔助醫療器材、車損無法代步而支出的額外交通費用等,皆可作為求償項目。另外,車禍造成的額外交通費也包括在此求償範疇,例如當事人往返醫院復健或複診的交通費用,也可向肇事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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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慰撫金的賠償: 在車禍求償項目中,精神慰撫金是唯一針對「非財產損害」的補償項目。當受害者因車禍受傷而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即可請求此項賠償。然而,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的衡量標準,因此法院將依據案件的嚴重程度和被害者的受損程度做出裁定。
民眾可依據上述四個主要賠償項目,評估自己可以請求的範圍,並在需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2)車禍求償期限是多久?
許多人在車禍後,可能想進行相關民事求償或刑事訴訟,但若已過了法定期限,將無法提出相關訴訟。以下說明相關期限與其法律:
民事求償: 車禍求償作為民事訴訟的一部分,其法定時效期限為2年。意即,受害者必須在車禍發生後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若超過此期限未提告,法院將認定受害者放棄提告權利,進而失去求償機會。
刑事責任: 若車禍造成受傷涉及刑事責任,刑事的告訴期間為6個月。在此情況下,受害者必須在6個月內針對肇事者提起刑事訴訟。
總之,若民眾欲利用刑法來要求對方賠償,即透過刑事訴訟的壓力逼迫對方在民事上達成和解,則必須特別留意上述的6個月期限。一旦超過該期限,這一策略便不再適用。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訴訟,了解並遵循法定時效期限都有助於確保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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