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
酒駕拒測比較划得來?律師來解答酒駕罰款和罰則!
陳嘉文 律師
酒駕標準是多少?酒測值超標會被罰多少?會被關嗎?酒駕累犯處罰會加重嗎?有哪些罰款跟罰則?拒絕酒測會罰比較輕嗎?喝酒後騎腳踏車也算是酒駕嗎?酒駕造成的公共危險罪緩起訴還要罰錢嗎?律師幫 你解答酒駕的所有疑問!
1. 怎樣才算酒駕?酒駕構成要件帶你看!
(1)刑法的酒駕定義和構成要件
刑法第185-3條第1項: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有駕駛行為
駕駛行為的定義包含任何操作交通工具的行為,像是踩油門、踩煞車、操作方向盤或釋放手煞車等都會被視為駕駛行為。即便車子沒有發動,進行這些操作亦可能被視為駕駛行為。反之,如果車輛引擎啟動僅為休息、維護檢查、維修或拿東西等非行駛目的,則不屬於酒駕行為範疇。 -
駕駛交通工具
動力交通工具指任何依靠電力或引擎動力運作的交通工具,像是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等,均被涵蓋在酒駕法律規範中。而關於電動車的酒駕,其處理原則基本上與汽、機車酒駕相同。而以人力驅動的車輛,如自行車、三輪車等,若有酒駕行為,通常會按照慢車酒駕規定處理。 -
酒測值超標
酒駕行為的構成中,最重要的就是酒測值超標。一旦駕駛人經酒精濃度測試,呼出氣體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會成立酒駕。
(2)吃麻油雞也有可能酒駕嗎?帶你看酒駕標準!
關於成立酒駕的標準,在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中有不同的規定:
行政責任的酒駕標準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
刑事責任的酒駕標準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市售的麻油雞、薑母鴨因為料理時都有使用米酒,且各店使用的標準均不同,過去也有多起食用後酒精標準過量的案例,建議大家在食用使用大量酒精的料理後,還是避免駕、騎車唷。
2. 酒駕會罰款多少?會被關嗎?
(1)酒測值超標會被罰多少?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酒駕行為之處罰基準分為行政與刑事責任。
行政責任的酒精濃度標準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超過此標準將處以行政罰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1萬5千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若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25毫克,則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能有刑事責任!
(2)酒駕的刑責標準?會被關嗎?
依據前文提及刑法第185條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達0.25毫克即構成「危險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關於酒駕的刑事責任,以下由兩種不同情況進行說明:
-
若無肇事情形,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視情節輕重,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若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則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死亡,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3)酒駕累犯處罰會加重嗎?
酒駕行為的處罰是會因為累犯而加重的。隨著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對於酒駕再犯的界定期限更寬鬆,其處罰亦有所加重。
刑法上,若駕駛人在十年內有酒駕再犯行為,並導致他人死亡,可被處以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他人重傷,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十年內若有三次以上酒駕行為,公路主管機關可公開 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情況。同時,對於酒駕累犯的同行乘客的連坐罰緩也從六百至三千元提高至六千至一萬五千元。累犯第三次以上者,將根據前次罰鍰金額進行加罰,例如第二次罰鍰十二萬,第三次則加罰九萬,合計罰鍰二十一萬元;第四次則累計至三十萬元,依此類推。
(4)酒駕不想被關,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嗎?
無論是酒駕初犯還是累犯,在未造成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通常若沒有重大情事,法院通常僅會判處六個月以下徒刑,被告是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的。
然而,有鑑於近幾年酒駕越加頻繁,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對於五年內第二次以上酒駕的累犯,檢察官可能會基於難以矯正,或為維持法律秩序的考量,不允許再犯易科罰金,將無法避免入監服刑。
3. 酒駕拒測會怎樣?酒駕包括腳踏車嗎?
(1)拒絕酒測會罰比較輕?拒測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將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5條第4項及第5項、第73條第3項的相關規定,可能會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
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
若於十年內第二次拒絕酒測,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依前次違反所處罰鍰額,再加罰18萬元,及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車輛牌照2年。
(2)喝酒後騎腳踏車也會算是酒駕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項: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由此可知,自行車屬於慢車的範疇,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因此,酒後騎乘自行車也不要以為可以避開責任!如果酒後騎自行車被抓到,也是要面臨行政罰鍰的,並不是只有動力交通工具才會被處罰。
(3)如果酒駕造成的公共危險罪緩起訴,還要被罰錢嗎?
如果因為酒駕而違反公共危險罪,一但經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定罪後,將依照刑事法規處以有期徒刑等刑事責任,這種情況下,原則上是不會受到行政罰鍰的,但刑事處罰與行政處分如駕照吊扣、駕駛資格限制、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是可同時適用的。
(4)軍人酒駕罰更重嗎?
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的規定,軍人若在未造成事故的情形下酒駕,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以40萬元新台幣罰金,較《刑法》第185-3條規定的30萬元罰金高了10萬元。若軍人酒駕肇事導致重傷,可依法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導致死亡,則可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較《刑法》第185-3條規定高了20萬元。
而對於酒駕累犯的軍人,法律規定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20萬元以下新台幣罰金。
看更多文章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