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4
執法過當如何認定?律師解析:法律界限與民眾權益保障
唐樺岳 律師

近期發生的超商浩克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大眾對警察執法過當的關注與討論。究竟執法過當如何認定?警察使用警棍等警械的法律界限在哪裡?民眾的權益又該如何獲得保障?本文將請律師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等相關規範,深入剖析執法過當的判斷標準,並提供民眾面對執法爭議時的救濟管道。
1. 超商浩克事件引發執法過當爭議
近日發生的超商浩克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大眾對警察執法是否過當的討論。在該事件中,警方成功制伏嫌犯後,一名員警仍持續使用警棍毆打坐在地上且已停止反抗的嫌犯,導致其頭部受傷流血。此舉引起各界質疑,警察的武力使用是否已經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警民衝突與對立。
(1)警察執法過當判斷標準
判斷警察執法是否過當,需要依據執法當時的具體情境而定。若嫌犯已經停止攻擊行為,員警卻仍持續使用警棍等武器攻擊,這可能已經超出執法所需的必要程度,構成武力過當。反之,若嫌犯尚未完全受到控制,員警使用警棍的目的在於完成上銬逮捕,整體而言可能仍屬於合法的執法界限範圍內。
(2)警察執法違反比例原則之情況
依據比例原則,警察在選擇使用警械時,應從侵害程度較小的警棍、警刀、警槍中,因應不同情境選擇適當的執法工具。若已經能夠單純以警棍制伏嫌犯,卻仍然使用具有更高致命風險的警刀或警槍,則可能已經構成違反比例原則的執法過當行為。警察在面對各種狀況時,都應審慎評估,避免濫用職權,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警察執法工作的首要目標是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但同時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在執法過程中謹守分寸,以免因武力使用不當而陷入警民對立的困境。唯有在合法與適當的界限內行使公權力,才能確保執法行為獲得民眾的信任與支持。
2. 執法過當定義與法律規範
執法過當泛指警察執行公務時,其手段或方式已逾越法律所賦予之權限,亦即已侵害人權或違反法律原則。警察行使職權時,應恪遵法治國原則,以合法、適當之方式達成維護社會秩序之目的,然而倘若執法手段已逾越必要程度,則可能構成不當執法或違法執法之情形。
(1)警察職權行使法對執法過當之規範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應符合下列原則:
- 依法行政原則:警察執行職務應依據法律,不得逾越法定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