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0
未離婚不給看孩子怎麼辦?律師告訴你可能的法律後果

雷皓明 律師

父母分居或準備離婚時,常因爭取子女監護權而阻礙另一方見孩子。這種做法不僅有違子女最佳利益,更可能觸犯法律。身為單親家庭,父母雙方都享有平等的親權,任何 一方單方面帶走孩子,剝奪另一方行使親權的機會,都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1)未離婚狀態下父母雙方享有平等親權
根據台灣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擁有平等的親權,共同負擔撫養和教養的責任。即使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在未正式離婚前,雙方仍享有同等的監護權。這意味著父母應該盡可能維持孩子與雙方的聯繫,給予孩子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
(2)單方面帶走孩子可能侵害另一方監護權
在監護權問題上,父母中的一方若刻意阻撓另一方探視孩子,甚至單方面帶走孩子,已經構成對另一方親權的侵害。這種行為不僅影響孩子的身心發展,更可能導致法律糾紛。為了避免親權糾紛升溫,父母雙方應該以理性溝通的方式,共同商討孩子的撫養和探視安排,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
2. 未離婚不給看孩子可能觸犯的法律責任
在夫妻分居期間,如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帶走孩子,可能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尋求專業律師建議和法律諮詢,了解自身權益和可能承擔的責任至關重要。
(1)妨害家庭罪 - 和誘罪與略誘罪的差異
根據刑法規定,未經另一方同意而帶走孩子,可能觸犯妨害家庭罪。和誘罪是指以和平手段使未成年人或有配偶者脫離家庭,而略誘罪則是以強暴、脅迫、詐術等方式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使未滿16歲者離家。
3. 爭取孩子監護權的正確途徑
面對夫妻分居期間孩子監護權的問題,父母雙方應以合法、理性的方式來爭取監護權,避免單方面帶走孩子或阻止另一方與孩子見面,以免觸犯法律責任。以下是爭取孩子監護權的正確途徑:
(1)向法院聲請「子女交付請求權」
若一方父母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帶走孩子,另一方可向法院聲請「子女交付請求權」,請求對方將孩子交還。如果對方不願配合,可進一步聲請強制執行。透過司法判決取得子女交付請求權,是合法爭取監護權的重要途徑。
(2)透過司法途徑取得暫時監護權
在監護權訴訟期間,父母一方也可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先行取得孩子的臨時監護權,確保自己與孩子的聯繫不被切斷。透過司法途徑取得暫時監護權,有助於在訴訟期間維護父母與孩子的關係。
(3)遵守「友善父母原則」有利爭取監護權
在爭取監護權的過程中,父母雙方應秉持「友善 父母原則」,避免對孩子進行情緒勒索或誘導,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依歸。透過和解協議,父母可以在不訴諸司法的情況下,達成對孩子監護權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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