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和解後反悔有效嗎?律師帶你了解合法的解決途徑

雷皓明 律師

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透過和解協議達成共識,本該代表爭議已經畫下句點。然而 ,現實中卻經常發生一方反悔、拒絕履行和解內容的情況。面對和解後反悔的問題,受害方該如何尋求法律救濟呢?本文將由專業律師的角度,深入淺出地介紹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的差異,說明私下和解的法律效力,以及遇到對方毀約時,受害方可採取的合法解決途徑。
1. 訴訟外和解的法律效力
和解是一種常見的糾紛解決方式,透過雙方當事人互相讓步,達成共識並解決爭議。和解可分為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兩種類型,兩者在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
(2)訴訟外和解的契約效力
根據民法第736條規定,訴訟外和解是基於雙方當事人互相讓步所成立的民事契約。這意味著,訴訟外和解協議具有與一般民事契約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均應遵守和解契約的內容,履行和解協議中約定的義務。
(3)違反和解義務的法律責任
倘若一方當事人違反和解契約義務,例如拒絕依約償還他方當事人,即構成債務不履行。在此情況下,守約方當事人有權請求違約方當事人履行契約義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若違約方仍不履行義務,守約方可進一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違約方支付損害賠償。
為避免訴訟外和解後產生爭議,建議當事人在訂立和解契約時,同步辦理公證並載明強制執行事項。如此一來,即可為和解協議增添保障,一旦發生違約情形,守約方亦可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省去應訴的麻煩。
2. 和解後反悔的合法救濟方式
當和解契約成立後,若一方反悔不願履行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根據和解契約是否經過公證,可以採取不同的救濟方式。
(1)未經 公證的和解契約應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實現債權
對於沒有經過公證的和解契約,債權人若欲實現其債權,必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中,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債務人依照和解契約的內容履行義務。一旦法院做出確定判決,若債務人仍拒絕履行,債權人可以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2)經公證載明強制執行的和解契約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若和解契約已經過公證,並載明得為強制執行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一方可以直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此時,無需再經過訴訟程序,即可直接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以實現債權,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當事人在和解後反悔時,應根據和解契約的形式,選擇適當的法律救濟途徑。透過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可以促使對方依照和解契約履行義務,避免和解後反悔所帶來的不利後果與責任。
3. 訂立和解契約應注意事項
當訂立和解契約時,為避免日後反悔導致爭議,應謹慎擬定契約條款。首先,和解契約應詳細記載雙方當事人資訊、事發經過、和解金額與賠償項目、付款方式等重要內容。為確保履行,可於契約中約定具體的付款時間,並註明款項是否已收訖。
其次,可在和解契約中訂立違約金條款,約定若一方違反和解義務時,須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這可有效提高雙方履行和解的誠意,降低反悔的可能性。此外,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可於警方筆錄或法院調解筆錄中載明撤回告訴之意,經法院核定後,視為調解成立時已撤回告訴,使得和解的效力更加穩固。
最後,當事人可在和解契約中約定放棄權利,例如放棄進一步追訴或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這可防止日後一方反悔,再次向另一方提起訴訟或索賠。綜合運用以上方式,可強化和解契約的執行力,有效降低反悔風險,更好地維護雙方權益。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