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被 撞卻被告肇事逃逸?律師教你車禍如何自保

雷皓明 律師

在台灣,交通事故時有所聞,肇事責任的認定往往是雙方爭執的焦點。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有時被撞的一方反而被指控肇事逃逸。面對這種情況, 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本文特別邀請律師分享多年處理車禍糾紛的實務經驗,提供蒐證自保的關鍵技巧,避免背上不白之冤。
(1)肇事逃逸定義
依據《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肇事逃逸是指駕駛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明知發生事故卻逃離現場,未履行下列義務之一:
- 救護傷者
- 報警處理
- 等候警察到場
- 向當事人提供身分資訊
(2)構成汽、機車肇事逃逸要件
構成肇事逃逸罪需要同時符合以下要件:
- 駕駛汽車、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
-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傷亡
- 明知發生事故卻逃離現場
(3)車禍後幾時離開才不算肇事逃逸或違規
若車禍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駕駛人仍需依規定處理,如等候警察到場或留下聯絡方式,否則仍屬違規行為。但若事故導致人員傷亡,駕駛人必須盡到救護傷患、報警處理,並等候警消人員到場,或經當事人同意才能離開現場,否則就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面臨刑事追訴及高額的民事賠償金額。
2. 被撞被告肇事逃逸,會被關嗎?談肇事逃逸刑責
在台灣,肇事逃逸的刑事責任相當嚴重。根據法律規定,若肇事逃逸致人受傷,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傷,刑期更可能高達1至7年。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肇事者無過失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減輕或免除其刑責。此外,肇事逃逸還可能面臨罰鍰、吊扣駕照等行政處分。因此,建議駕駛人若不幸發生事故,切勿擅自離開現場,否則除了觸犯肇逃罪,還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等其他刑事責任。
正確的做法是:
- 立即停車,確保現場安全
- 救護傷患,並聯絡警方與救護單位
- 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釐清事故責任
- 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如拍照、錄影等
- 與對方交換聯絡方式及保險資訊
只有在完成以上步驟,確保肇事後果得到妥善處理後,才能避免觸法並減輕自己的法律風險。畢竟,肇事逃逸所帶來的刑事責任遠比事故本身嚴重得多。
3. 「肇事逃逸不知情」有罪嗎?
要成立肇事逃逸罪,駕駛必須明知撞到人卻逃逸。如果駕駛能證明自己真的不知情,例如撞擊力道輕微難以察覺有人受傷,則可能不構成此罪。然而,實務上法官通常認為依常理應可得知車禍發生,除非能提出如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明確證據,否則多半難以避免承擔刑責。
因此,為了避免被告肇事逃逸,車禍發生時應盡可能設法留存現場證據,以備後續查驗。同時也要留下善後,展現負責任的態度。萬一真的被撞卻被告肇事逃逸,也要設法舉證自己並非故意逃逸,以免身陷法律糾紛。
車禍發生後,冷靜思考如何自保是關鍵。留存證據、通知警方、互留聯絡方式、拍照存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步驟。有了充分的證據,即使對方惡意告發肇逃,也能較容易洗清嫌疑。車禍自保,證據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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