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散播不實謠言提告有用嗎?律師解析法律責任與應對方式!
雷皓明 律師
面對網路謠言的攻擊,許多人感到無助和憤怒,不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究竟遭受不實謠言中傷時,提告謠言散布者有用嗎 ?我們請教專業律師來解析散播謠言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以及遭受攻擊時的應對方式。
(1)民事侵權責任
散布不實訊息造成他人名譽受損,受害者可依民法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的精神慰撫金。近年來,法院判決網路謠言民事求償案件有增加趨勢,顯示民眾對於個人名譽權益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
(2 )刑事誹謗或妨害名譽罪責
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的區別在於行為人主觀是否明知訊息不實。散布謠言觸犯刑責,可能面臨拘役或科以罰金的處分。妨害名譽案例中,加害人若基於不法利益、報復或惡意等動機,刑度將加重處罰。
(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政責任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安寧,尤其是透過網路傳播不實訊息,將有觸犯社維法的風險。依社維法規定,散佈謠言情節嚴重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罰鍰。此外,若謠言內容涉及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不實訊息,亦將負擔行政責任。
2. 散播不實謠言提告的構成要件
在台灣,若想透過法律途徑對散布不實謠言的人提出誹謗罪提告,必須符合特定的構成要件。這些要件是判斷言論是否構成誹謗罪的關鍵,也是訴訟過程中舉證的重點。以下就讓我們深入了解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誹謗罪的提告門檻包括以下幾點:
- 言論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而非私下對話。
- 言論內容須指摘或傳述具體事項,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 言論須為不實陳述,若能舉證其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
在毀謗他人名譽的判決中,法官會綜合考量言論的內容、傳播範圍及 對受害者名譽的實際損害程度等因素。因此,提告方需蒐集充分的不實言論舉證,例如公開留言、聊天記錄等,以增加勝訴機會。
(2)加重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相較於一般誹謗罪,加重誹謗罪的判刑通常更為嚴厲。其構成要件如下:
- 不實言論的傳播方式為文字、圖畫、錄音、錄影、電腦網路等可供大量散布的媒介。
- 加重誹謗行為對他人名譽的毀損程度更加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誹謗案件中也存在免責事由。若言論發表者能證明所述內容屬實,或是基於善意、公益等目的而發表言論,則可阻卻違法而無須負擔法律責任。
3. 如何蒐證以利提告散播不實謠言者
當面臨網路謠言的攻擊時,及時蒐集誹謗證據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保全不實訊息的截圖、對話紀錄等,這些都可以作為日後提告網路造謠的有力證據。若有相關的影音資料或監視器畫面能夠佐證自己的清白,也應該妥善保存。
在蒐集證據的過程中,可以考慮請求公證或存證信函,以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此外,諮詢律師評估控告散佈謠言的可能性也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律師可以協助發函要求對方更正或道歉,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就可以逕行提告。
提告時,舉證毀謗事實是關鍵。要證明對方惡意散布不實訊息,對自己的名譽造成損害。蒐集到的證據越充分,越有利於訴訟的進行。因此,在面對網路謠言時,要保持冷靜,及時蒐證,尋求法律援助,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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