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
公證斷絕親子關係有效嗎?律師詳解親權、繼承與法律責任!

雷皓明 律師

本文將由律師的角度,詳細解釋親子關係的法律定義,以及廢止親權、監護權喪失的相關規定。同時也會說明合法斷絕親子關係的唯一途徑,讓大家了解公證斷絕親子關係的效力,以及在繼承、扶養等方面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1. 血緣親子關係在法律上無法單方面斷絕
在台灣,血緣上的親子關係是無法單方面斷絕的。即使雙方感情不合,想要斷絕關係,在法律上也沒有效力。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基於血緣而產生,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然而,有一個例外情況:如果身分證上錯誤登記了非親生父母,當事人可以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以更正錯誤的登記。但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大多數情況下,血緣關係一旦確立,就無法輕易改變。
有些父母為了停止撫養費責任或拒絕扶養,希望能夠斷絕與子女的關係。但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這個義務並不會因為雙方感情不好而消失。在評估扶養義務時,法院會考慮義務人的經濟狀況、扶養費的分擔等因素,而不是單純根據雙方的意願。
不過,如果子女對父母有遭受虐待、重大侮辱等不當行為,法律也提供了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規定。這是為了保護子女的權益,避免他們受到不合理的對待。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親子關係本身仍然存在,只是扶養義務受到了限制。
2. 合法終止親子關係的唯一途徑:收養程序
在台灣,透過合法的收養程序是終止扶養義務和親子關係的唯一方式。收養不僅為無法獲得適當照顧的兒童提供一個充滿愛的家,也讓渴望孩子的家庭實現心願。然而,收養過程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流程,以確保兒童的最佳利益。
(1)收養程序的條件與流程
依據民法規定,收養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 收養人需年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
- 夫妻共同收養則一方年長20歲以上,另一方16歲以上
- 收養人需具完全行為能力
- 無重大犯罪紀錄
- 具撫養被收養人的能力
(2)透過收養終止與原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
合法收養成立後,被收養人與養父母間產生如同親生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同時終止與原生父母的親權和扶養義務。然而,若收養關係終止,則被收養人與原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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