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連帶保證人非本人簽名有效嗎?律師解析法律效力與處理方式!
雷皓明 律師
在金錢借貸或其他需要保證人的情況下,連帶保證人 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若有心人利用身份盜用的手段,偽造連帶保證人的簽名,這樣的保證契約書效力如何呢?面對未經核可簽名的情況,當事人該如何應對?讓我們一起來了解法律專家的見解。
1. 連帶保證人非本人簽名之法律效力
在簽名與出借糾紛中,若連帶保證契約上的簽名並非保證人本人所簽,該契約原則上不具法律效力。這是因為未經授權簽名的行為已違反了契約簽訂的基本原則,即簽名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然而,若債權人主張契約仍然有效,則舉證責任將落在主張契約有效的一方。換言之,債權人必須舉證證明簽名確實出自保證人本人,才能夠主張該連帶保證契約的效力。
連帶保證人可採取以下方式來證明簽名係遭偽造:
- 進行筆跡鑑定,比對契約上的簽名與本人的簽名差異
- 提出不在場證明, 證明在契約簽訂時,本人並未在場簽署
- 舉證證明簽名非出自本人之手,如提供當時的行程紀錄或證人證詞等
一旦證實連帶保證契約上的簽名並非保證人本人所簽,該契約即屬無效。保證人可主張免除該契約的連帶保證責任,不必承擔清償債務的義務。
(1)向法院聲請確認債權不存在
透過向法院聲請確認債權不存在,可避免債權人或銀行錯誤地向您追討債務。律師可協助您準備相關事證,例如證明簽名非您本人所簽,或是債務人誤導行為等,有助於法院判決您不負連帶保證責任。
(2)向銀行或債權人主張免除連帶保證責任
主動聯繫債權人如銀行,表明您遭人冒名擔任連帶保證人,並提供相關證據,可使債權人暫停向您追討債務。若債權人堅持,亦可透過律師發函要求債權人更正相關資料,避免影響個人信用。
(3)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偽造文書等刑責
冒名擔任連帶保證人之行為已涉及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您可向警方報案,或逕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請求偵辦不法行為人。若查獲不法行為人,將有助於您向法院證明受害事實,對民事求償也有正面助益。
3. 如何避免遭冒名擔任連帶保證人
為了保護自己避免成為連帶保證人非本人簽名的受害者,我們應該時時提高警覺。首先,妥善保管個人印鑑和身分證件是非常重要的,切勿隨意將其交付他人使用。若有他人向您借用,應詳細了解用途並謹慎考慮可能的風險。
其次,在簽訂任何與借貸或保證相關的文件時,務必仔細審閱每一個條款,尤其是連帶保證人資格限制的部分。確認簽名欄的內容與您的意願相符後,再行簽署。若有任何疑慮,不要猶豫,請向專業人士如律師或財務顧問尋求建議。
萬一不幸發現自己遭他人冒名擔任連帶保證人,應立即採取法律行動,向法院聲請確認債權不存在,並向相關單位如銀行或債權人主張免除連帶保證責任。必要時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冒名者的偽造文書等刑責。及時採取行動,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遭受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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