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
2024-05-23
育嬰假申請重點,薪水、津貼計算方式一次看懂!
李 慧盈 律師
專業律師
育嬰假的設置是為了保障父母可以全心照顧寶寶,且不會失去自身工作權益而設立的制度。在台灣,育嬰假制度提供了父母在子女滿3歲以前,每次最少半年、最長2年的育嬰假天數,讓父母可以安心陪伴孩子成長。本文將深入解析育嬰假的申請重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內容、育嬰留停規定、育嬰假與防疫照顧假等資訊,讓您一次掌握育兒權益與相關規定。
1. 育嬰假申請重點
(1)育嬰假時間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5項:
- 在寶寶滿3歲以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每次(次數不限)最少30天,最長2年的育嬰假天數。
- 夫妻雙方皆可請育嬰假,且不限請假先後順序。
- 如果是2人或雙胞胎,育嬰假天數合併計算,可以請到最小孩子滿3歲的時候,但一樣以2年為限。
舉例說明:
- 小美於2024年1月1日開始請育嬰假,照顧雙胞胎寶寶。由於雙胞胎年齡相同,因此小美可以最長請到2026年1月1日。
- 小明和小華於2023年10月1日老大出生、2024年11月1日老二出生。小美於2024年1月1日開始請育嬰假,老大育嬰假請滿24個月即2025年9月30日後,再接續請老二的育嬰假,重疊之11個月(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應計入第二胎的育嬰假時間,後續第二胎僅有1年1個月的育嬰假可請。
(2)育嬰假申請條件
- 受雇者任職滿6個月(如果未滿6個月,但雇主同意仍適用)
- 子女滿3歲以前
(3)育嬰假申請流程
- 申請人需於請假前10天以上,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 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 姓名、職務。
- 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
- 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 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2.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內容
(1)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資格
-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子女滿3歲前
(2)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
符合上述資格者,可依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80%(雇主6成+政府2成)計算,最長可領6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計算方式如下: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80%
舉例說明: 小美 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新台幣3萬元,請育嬰假12個月。則小美請育嬰假之前六個月,可領取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月為:
- 新台幣3萬元 x 80% = 新台幣2萬4千元/月
(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育嬰假開始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備妥以下資料: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以及續保申請書
-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 申請人與子女的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其他育嬰留停規定和常見疑問
(2)育嬰假期間特休怎麼算?
育嬰假留停期間不列入年資計算,不影響特休假計算。 因此,即使在育嬰假期間,勞工依然保有原有的特休假權益。 舉例說明:
- 小美工作2年1個月後,於2023年1月1日開始請育嬰假。若小美在育嬰假期間尚未用完滿2年的10天特休假,則小美可在育嬰假結束後繼續使用這些特休假。
(3)育嬰假會被資遣嗎?
除非有法定資遣事由,否則雇主不得資遣育嬰假留停中的勞工。 法定資遣事由包括:
-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1個月以上者
- 業務性質變更,有必要減少受雇者,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若雇主無合法資遣事由而資遣育嬰假留停中的勞工,應依法支付資遣費與退休金。 舉例說明:
- 小美於2023年1月1日開始請育嬰假。若小美的雇主於2024年1月1日因業務緊縮而資遣小美,則小美有權利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與退休金。
(4)育嬰假期間勞健保怎麼辦?
育嬰假期間,父母仍可保勞健保,但費用負擔方式有所不同。
勞保
- 父母可在育嬰假期間選擇繼續投保勞保或辦理退保。
- 若選擇繼續投保,雇主免負擔原本法規要求的70%勞保保險費,父母則只需繳交20%保險費即可。
- 父母可延後3年再繳勞保。
健保
留職停薪期間,勞工可選擇原單位繼續投保或辦理轉出。
- 原單位繼續投保
- 原單位須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並向健保署申報
- 勞工自行負擔30%健保費,可延後三年繳納
- 育嬰留職停薪結束或提前復職,須再申報繼續投保
- 辦理轉出
- 雇主須向健保署辦理退保
- 勞工可依眷屬身分投保或至戶籍地公所 投保
舉例說明:
- 小美於2024年1月1日開始請育嬰假。小美選擇繼續投保勞保與健保,因此小美需自行負擔20%勞保費與30%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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