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4
未投保勞保該如何檢舉?律師解析你的權益與檢舉流程

雷皓明 律師

勞工保險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制度,雇主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就必須為員工投保勞保。然而,還 是有些雇主未依規定為員工投保勞保,這時員工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呢?若發現雇主違反勞基法未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可以透過檢舉管道來維護自身權益。本文將由專業律師帶你了解未投保勞保時的檢舉方式和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 應先向投保單位反映以保障權益
勞工在發現自己的勞保權益受到侵害時,例如未被投保或投保薪資申報不實,應該優先向投保單位反映問題,以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是因為勞保加保及調整投保薪資都是採申報制,必須由投保單位主動向勞保局申報。
勞工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投保單位反映勞工權益檢舉的問題:
- 直接與雇主或人資部門溝通,說明自己的疑慮及權益受損的情形。
- 若單位內部溝通無效,可以向主管機關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要求協助處理投保不實檢舉的問題。
在反映問 題時,勞工應該準備好相關證據,例如工作證明、薪資單等,以證明自己的勞保權益確實受到侵害。若單位在接獲反映後仍未改善,勞工才需要進一步向勞保局提出檢舉。
(1)勞保加保生效日期從投保單位寄送加保表當日生效
依據勞保局規定,勞保加保的生效日期是從投保單位寄送加保表的當日開始生效,而非勞工實際到職日。因此,投保單位應該在勞工到職當天就立即提出加保申請,才能確保勞工的權益不會受損。
(2)勞保投保薪資調整次月1日生效
若投保單位需要調整勞工的投保薪資,新的金額是從調整表寄送的次月1日開始生效。例如,單位在3月15日寄送調整表,新的投保薪資就會在4月1日生效。因此,單位應該及時申報薪資調整,以免影響勞工的保險給付權益。
(3)向投保單位反映無效再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
若勞工已經嘗試向投保單位反映權益受損的問題,但單位遲遲未改善或是置之不理,這時就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勞保局會協助勞工調查事實,並督促投保單位改善違規情形,以保障勞工權益不受侵害。
2. 提報檢舉案件應以書面方式並提供具體事證
當您遇到職場不公或勞資糾紛時,提出檢舉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方式。為了確保檢舉過程的有效性與公正性,提報檢舉案件時應以書面方式進行,並提供具體事證。
在提交檢舉書面資料時,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 檢舉人的真實姓名與聯絡方式
- 被檢舉單位或個人的基本資訊
- 詳細描述職場不公或勞資糾紛的情況
- 提供相關證據,如出勤紀錄、薪資單等
請注意,匿名檢舉可能導致查處結果無從答覆,影響檢舉效力。同時,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73條,檢舉內容若缺乏具體事證,主管機關得不予處理。因此,在提報職場不公檢舉或勞資糾紛檢舉時,務必慎重準備相關資料,以利案情釐清與權益維護。
檢舉書面資料可透過郵寄或親自遞送的方式,提交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該局將嚴謹處理每一件檢舉案件,保障勞工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