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2024-03-27
出來幹架啊!觀戰也會觸犯聚眾鬥毆罪!?迷思一篇破解!
唐樺岳 律師
專業律師
「出來幹架啊!」氣不過烙人打架,小心觸犯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罪有哪些構成要件?幾人以上算聚眾?觀戰也會算是聚眾鬥毆嗎?聚眾鬥毆罪要和解嗎?是告訴乃論嗎?律師幫你一篇破解迷思!
1. 聚眾鬥毆是什麼?有哪些構成要件?
(1)刑法中的聚眾鬥毆罪
第 150 條 1.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
(2)幾人算聚眾?聚眾鬥毆罪的構成要件看這邊!
聚眾鬥毆罪的構成要件根據台灣刑法第150條如下: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根據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875號刑事判決,所謂「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係指非屬公共場所,而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於一定時段得進出之場所,與所有權歸屬無涉。
- 有三人以上聚集。
- 施以強暴或脅迫行為。
- 參與者:包含參與鬥毆者(首謀、下手實施者)、在場助勢者。
須符合以上條件,才會構成聚眾鬥毆罪。另外,聚眾鬥毆罪也有兩個加重刑責的特定情況,可依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
- 因此行為造成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2. 帶你看聚眾鬥毆罪的處理程序
(2)聚眾鬥毆罪是告訴乃論嗎?
刑法第150條中的聚眾鬥毆罪是非告訴乃論罪,因此即便被害人有意撤告,告訴仍無法撤回。然而,這類案件通常仍會有被害人的存在。因此,在偵查階段或審判過程中,如果有高機率被判定有罪,會建議您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更有機會能使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或影響法院給予緩刑或從輕量刑的判決。
3. 聚眾鬥毆罪可以易科罰金嗎?律師帶你看聚眾鬥毆罪法庭須知!
(1)聚眾鬥毆可以易科罰金嗎?
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
4. 聚眾鬥毆迷思大破解!
(1)公開場合3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也算?
法律要求不僅是「聚集三人以上」,還須具有「強暴或脅迫的意圖和行為」,因此,單純三人以上聚集並不會觸法。
而在婚禮或大型慶典等場合,在酒精的催化下,有時會有失去理智而產生衝突的情況。若烙了三個以上的人,並具有鬥毆的意圖和行為,則可能會觸犯聚眾鬥毆罪,面對法律制裁。
(2)觀戰也有責任嗎?
刑法第150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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