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勞動契約書沒有一式兩份是否違法?專業律師解答!
雷皓明 律師
身為上班族,相信大家都簽過勞動契約。簽訂勞動契約時,常見的疑問是:勞動契約書沒有一式兩份是否違法呢?若發生 契約爭議,該如何處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勞動契約的相關規定,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吧!
1. 勞動契約是什麼?簽訂內容需要包含哪些事項?
勞動契約是雇主與員工之間就工作內容、勞動條件等達成共識的書面約定。簽訂勞動契約不僅可以保障員工權益,也能為雙方的權利義務提供明確的依據,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2)勞動契約書中應包含的13項內容
為了確保勞雇雙方的權益,勞動契約書應明確載明以下13項法定事項:
- 工作內容與職稱
- 工作地點
-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 薪資與計算方式
- 調薪、獎金及其他津貼
- 到職日期
- 受僱期間
- 勞健保投保
- 勞工退休金提撥
- 勞工請假規定
- 勞工福利措施
- 勞工獎懲規定
- 終止契約或解僱之事由及預告期間
完整且詳細的勞動契約書不僅能保障員工權益,也有助於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在簽訂契約時,勞雇雙方應仔細閱讀並理解每一項條款,以確保契約內容符合勞基法規定,同時也能滿足彼此的需求。
2. 勞動契約書沒有一式兩份是否違法?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勞動契約屬於諾成契約,即使是口頭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並非一定要以書面形式簽署。然而,為了明確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建議雇主與勞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契約,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
在簽訂勞動契約時,僱主應確保契約內容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不得訂立低於法定標準的勞動條件。若契約中存在違反勞基法的約定,該部分條款將被視為無效。此外,簽訂定期契約前,僱主應仔細評估工作性質是否符合勞基法所規定的定期契約適用範圍,以保障勞工權益。
雖然勞動契約書不一定要一式兩份 ,但為了保護勞工權益,勞動部門建議勞雇雙方各持有一份完整的契約書。這不僅有助於勞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也能在發生勞資糾紛時,作為證明雙方約定內容的依據。僱主應重視勞動契約的簽訂,並以負責任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共同營造和諧的勞資關係。
3. 終止勞動契約應注意的事項
勞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有兩種情況:員工自請離職和雇主資遣。員工如果想辭職,依法應提前10至30日以書面方式提出預告。這樣可以讓雇主有足夠的時間找到合適的接替人選,確保工作的順利交接。
另一方面,雇主在面臨公司虧損、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時,可以合法地資遣員工。在此情況下,雇主須給予員工10至30日的預告期,讓他們有時間找尋新工作。不過,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6種特定事由,雇主可以免除預告期的要求。
無論是員工離職還是雇主資遣,雙方都應遵守法律規定,以保障彼此的權益。如果員工認為雇主的契約終止不當,可以向地方勞動主管部門投訴,尋求協助。瞭解並依法行使自身的權利,是每位勞工應有的基本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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