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支付 命令是什麼?收到要怎麼辦?一次搞懂支付命令!
鄭堯駿 律師
支付命令是什麼?有什麼用處?支付命令聲請書怎麼寫?哪裡找得到支付命令範本?明明沒欠錢卻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 ?可以不理嗎?如何聲請支付命令異議?支付命令相關知識,律師一篇大剖析!
1. 支付命令是什麼?有什麼用處?
(1)什麼是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針對明確的債務情況提供一種經由法律的追討手段,具有快速有效的特色,支付命令能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並避免走入訴訟程序。
(2)支付命令內容包含什麼?
一般而言,一份正規的支付命令內容通常會包含以下項目:
- 案號、承辦股別
- 聲請人(債權人)之姓名、送達地址
- 代理人(律師、法定代理人或公司行號代理人)
- 相對人(債務人)之姓名、送達地址
- 清償金額、利息與清償日
- 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
- 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3)支付命令一定有用嗎?
支付命令雖然是有效的法律途徑,但並不代表債權人能立即得到所欠金額。在某些情況下,支付命令的效用不一定能完全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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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自發出之日起,如果無法在三個月內到達債務人手中,該命令將會喪失其法律效力。因此,確保正確的送達方式及地址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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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申述:若債務人在接獲支付命令後的20天之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在該異議所涉及的部分即喪失效力。一旦異議成立,異議部分的債務爭議將進入一般訴訟或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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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財務困難,債權人仍可能面臨無法回收債務的困難。
2. 怎麼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聲請流程律師帶你看!
(1)聲請支付命令有條件嗎?
- 債務性質:
債權人所請求的債務必須具有具體金額,或者是金錢的替代品、有價證券等具有貨幣價值的物品,確保該債務具有明確性,而非抽象或預期的權益。
- 債務到期性: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時,必須確保債務已經到期,意即債務人應支付的期限已經屆滿。對於沒有明確到期日的債務,債權人必須先進行法定的催告程序,以確保債務人知曉其債務及應償還的時限。
- 確定能送達:
債權人必須保證法院所核發的支付命令能確實送達債務人。若無法確定送達,如債權人長年旅居海外,支付命令便可能喪失其效力,因為法律要求確保債務人明瞭自己的法律義務及權利。
(2)支付命令聲請狀怎麼寫?哪裡找的到支付命令範本?
要進行支付命令聲請,首先需填寫「支付命令聲請狀」,而非直接製作支付命令。當聲請狀被法院受理且核發後,債務人才會收到正式的「支付命令」。
為方便民眾取得相關法律文件範本,司法院及各地方法院的官方網站都提供了「支付命令聲請狀」的範本供民眾下載參考。只要根據該範本逐步填寫、搭配前述所描述的法律程序,通常不會有太多問題。不過,如 果民眾擔心自己填寫的內容可能不完整或有誤,當然也可以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一步確保文件的正確性及申請流程的順暢。
(3)律師帶您看支付命令聲請流程!
聲請後可能出現的三種情形:
- 通過:聲請資料完備,符合法律要件,法院將核發支付命令。
- 補件:若資料未齊全或需修正,法院會要求債權人進行補正。
- 駁回:若不符合法定要件或被認為請求不合理,聲請將被駁回。
- 債務確認:法院在支付命令聲請核發後,會寄送支付命令給債務人。 異議提出:債務人在接獲支付命令後的20天內,有權提出異議。一旦提出,支付命令失其效力,而該案件則轉入一般訴訟或調解程序。 支付命令確定:債務人如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法院將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在支付命令的強制執行時效內,債權人可以憑此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4)聲請支付命令要錢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7-19條,聲請支付命令的裁判費為新臺幣500元。這筆費用應該要由債權人,也就是聲請支付命令者先行墊付。支付命令能迅速有效地追討欠款,相對於可回收的債權金額 ,500元通常是划算的。但須注意,如果債權人對法律流程不甚了解,建議委託專業律師處理聲請支付命令的相關手續。當然,若有尋求律師協助,律師的諮詢與代理均會產生額外的律師費用。因此,在聲請前,債權人應詳細評估成本與回收欠款的可行性,以確保得到最大保障。
3. 聲請支付命令後對方說沒錢怎麼辦?
(1)聲請支付命令後發現對方沒錢怎麼辦?
債權人在追討欠款時,一旦取得支付命令的確定證明書,會建議債權人盡快進行強制執行的聲請。然而,若債務人主張其無足夠財產以供清償,債權人也不用太擔心。債權人可透過法定管道,調查債務人名下的資產情況,例如:不動產、股票、車輛等。若發現債務人確實擁有可供查封或拍賣的資產,債權人便可向法院申請進行相關的強制執行程序,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失。此外,若債務人故意隱匿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債務,法院亦有權依法追訴其逃避債務的行為,進一步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如何查詢他人財產?申請查詢需要費用嗎?
如果要查詢債務人資產,債權人首先要準備好以下文件:
- 證明債權身份之文件:
- 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 法人:由主管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 支付命令整本及確定證明書正本。
- 查調申請:債務人課稅資料查調申請書,並確認已簽名或蓋章。
準備好上述文件後,可至國稅局或地方監理所進行查詢,根據機關及申請資料不同,可能會酌收費用,以國稅局為例:
- 年度所得稅清單(250元)
- 資產彙整清單(250元)
透過以上途徑,債權人可掌握債務人的經濟狀況,以便作為債務追討參考。若查詢結果顯示債務人資產確實不足或資料無法查得,債權人可請求法院開具「債權憑證」,以確保未來追討權益。債權憑證可以在債務人有新資產出現時,債權人可以隨時申請強制執行。然而,若債務人真的無任何財產,則債權人仍可能面臨無法實際執行追償的處境。
4. 收到法院支付命令怎麼辦?
(1)明明沒欠錢卻收到支付命令?可以不理支付命令嗎?
事實上,就算確信自己沒欠錢,仍須謹慎處理支付命令,否則仍可能帶來不利後果。當您收到不確定的支付命令時,首先應確認支付命令的真實性。您可以透過案件編號和承辦部門,直接向發信的法院查證支付命令是否為真。若確認債務真的存在,但您確定不是自己欠下的欠款,即可能是身分被冒用或資料錯誤。在這種情況下,您應盡速向法院提出異議,同時搜集可能證據以證明自己的主張。如果懷疑自己的個資或身分遭到濫用,同時建議通報警方,並積極進行個資保護措施,避免進一步的損害。 一旦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的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將有 權持有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進行強制執行。即使此時主張信件是誤發,在遭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也會變得很難挽回。
(2)支付命令可以撤銷嗎?
一旦支付命令已經核發,除非該命令有錯或違反法律規定,否則聲請人不得請求法院撤銷該支付命令。
(3)無具體理由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異議嗎?有異議範本可以參考嗎?
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的20天內,即使無具體理由,均可透過書狀方式向法院聲明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異議狀應製作2份,標明案號及股別,並遞交至核發支付命令的法院。而債務人在此程序中無需支付任何費用。若需要支付命令異議範本,也可以在司法院官方網站取得。
(4)支付命令異議後的處理程序為何?
當債務人提出異議,法院會將其視為債權人的起訴或調解請求。如上所述,若債務人於20天內正式聲明異議,支付命令即在該範疇內失效。此時,法院會先要求債權人支付裁判費。若爭議金額低於50萬新台幣,案件將轉向調解程序。若調解不成,再進入正式訴訟程序。
開庭的具體時間會因法院的案件排程而異。建議雙方在調解階段解決爭議為宜。若進入訴訟程序,裁判費的負擔將由敗訴方承擔。如果債權人最終獲勝,可向債務人追償債務及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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