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9
貸款人死亡債務怎麼辦?律師解析繼承與還款責任

雷皓明 律師

當貸款人不幸死亡時,信貸作業的債務承擔問題就浮現出來。這對於借款人和保證人來說,都存在一定的風險。究竟貸款人死亡後,債務該如何處理呢?繼承人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債權人又該如何追討欠款?讓我們聽聽律師的專業解析。
1. 借款人死亡,債務由誰承擔?
當借款人不幸去世時,其債務責任並不會隨之消失。根據法律規定,借款人的繼承人需要承擔往生者的債務義務。這意味著,繼承人將接手處理借款人生前所欠下的債務,並負責償還相關款項。
然而,繼承人的還債責任並非無限制。依照民法第1148條的規定:
- 繼承人雖須承擔被繼承人的全部義務,但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 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如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仍應以其固有財產,負連帶清償責任。
簡而言之,繼承人的還款責任以其繼承所得的遺產為上限。如果債務金額超過了遺產的價 值,超出部分的債務將無法獲得償還。這項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繼承人的權益,避免其承擔過重的債務負擔。
儘管如此,借款人去世後,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債權人有權向繼承人主張其權利,要求償還欠款。繼承人應當及時瞭解被繼承人的債務情況,並與債權人溝通,商討合適的債務抵償方案,以妥善解決債務問題。
2. 貸款人死亡,保證人的責任
當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保證人需要承擔幫助還款的法律責任。這種責任也可以視為一種債務。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保證人不幸身故,其繼承人將承擔這個保證責任。
然而,保證人繼承人的還款責任並非無限制的。民法第1148條明確規定,繼承人的還款責任以其所繼承的遺產為上限。換句話說,一旦遺產用於償還債務後,繼承人無需再以個人財產承擔剩餘債務。
(1)保證人死亡,繼承人需承擔保證責任
當保證人去世時,其繼承人將承接保證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的一部分。繼承人需要了解,他們不僅繼承了保證人的資產,也繼承了與之相關的債務義務。這種親屬責任源於法律,而非個人意願。
(2)保證人繼承人還款責任同樣以遺產為限
儘管繼承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但其還款責任僅限於所繼承的遺產 範圍內。這意味著,如果遺產已經用於償還部分債務,繼承人無需再以自己的財產來清償剩餘債務。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繼承人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繼承人對於所繼承債務負有連帶責任。這意味著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任一繼承人追討欠款,每個繼承人都有還款的義務。因此,繼承人之間需要就債務償還問題進行溝通和協調,以確保公平分擔責任。
3. 借款人或保證人出境,債權人如何追討欠款
當借款人或保證人出境潛逃時,債權人仍然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在國內追討債務人的財產來清償欠款。即使債務人人不在國內,只要能夠備齊相關證據,債權人就可以直接在台灣起訴出境的借款人或保證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文書原則上要親自送達給當事人。但在無法親自送達的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改以寄存送達或公示送達的方式,合法通知當事人參與訴訟。如果當事人經合法通知後仍然缺席,債權人即可聲請法院進行一造辯論判決。
一旦債權人取得勝訴判決,就可以對債務人在台灣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以實現債權。因此,只要循正當法律途徑提起訴訟,債權人仍然可以有效追討出境債務人的欠款,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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