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繼承
2025-04-22
遺產兄弟不蓋章怎麼辦?律師詳解應對方式與法律保障!

雷皓明 律師
專業律師

當面臨遺產繼承時,繼承人之間的不配合經常成為棘手的問題。若兄弟姊妹對於遺產分配意見不一,甚至拒絕蓋章,將嚴重影響遺產稅申報和繼承登記的進行。這種家族間的糾紛不僅耗時費力,也可能對手足情感造成傷害。以下將詳細說明在遺產繼承過程中,繼承人應注意的法律規定與權益保障方式,協助您化解紛爭、維護應得的權益。
(2)延誤繼承登記的不利影響
及時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不僅是繼承人的權利,更是法定義務。若延誤辦理,除了可能被處以罰鍰外,還可能導致其他不利影響。例如,地政機關可能會代為管理不動產,甚至在特定情況下,將財產歸為國有。
因此,即使繼承人之間存在爭議或不合,也應盡快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以免因忽視法定義務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有助於釐清權責、保障權益,並避免因延誤而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3)個別繼承人可單獨申報遺產稅與辦理繼承登記
即使部分繼承人不願配合,個別繼承人仍有權利單獨申報遺產稅並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透過正確填寫遺產稅申報書並檢附必要文件,個別繼承人可以完成遺產稅申報的程序。
在繳納遺產稅方面,個別繼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應繼分單獨繳納,無須等待其他繼承人的同意。 繳納後,個別繼承人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憑此證明即可逕行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時,個別繼承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繼承系統表
- 遺產稅申報書
- 同意移轉證明書
- 其他必要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個別繼承人在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時,無須其他繼承人到場或蓋章,可以獨立完成登記程序。這項規定保障了個別繼承人的權益,避免因其他繼承人不配合而影響自身的權利行使。
(1)遺囑執行人的角色與權責
遺囑執行人是被繼承人生前指定,負責執行遺囑內容的人。他們有權依遺囑處分遺產,並應秉持誠信原則,維護所有繼承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