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再審是什麼? 律師解析條件、程序與成功關鍵!

雷皓明 律師

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有疑慮時,可以聲請再審尋求翻案機會。再審就是對已經確定的判決重新進行審理的法律程序。在實務作法上,刑事案件的再審門檻 較高,成功案例不多。民事案件相對容易些,但仍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持。申請再審需由當事人或檢察官提出聲請,經法院裁定後,再審程序才正式開始。律師建議,聲請再審前要充分了解相關規定,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1)再審對已確定判決的影響
一旦法院裁定准予再審,原判決的既判力就會被打破。換言之,原本已經確定的判決將不再具有拘束力。法院將重新進行審理,並根據新的事實和證據作出裁判。這意味著,再審的結果有可能推翻原判決,為當事人帶來改變命運的轉機。
(2)再審適用的案件類型
我國法律規定,以下幾類案件適用再審程序:
- 民事訴訟:包括一般民事案件、家事案件、勞資爭議等。
- 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如殺人、搶劫、詐欺等。
- 行政訴訟:公民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爭議,如行政處罰、行政补偿等。
- 公務員懲戒: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懲戒的案件。
- 軍事審判:涉及軍人違反軍紀的案件。
無論是哪一類型的案件,只要符合再審的條件,當事人就可以提起再審,尋求司法救濟。再審制度的存在,為維護司法公正提供了重要保障。
2. 聲請再審的條件與事由
再審是針對已確定判決提出救濟的法律途徑,但並非所有案件都可以聲請再審。刑事訴訟法對於聲請再審的條件與事由有明確規定,分為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和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兩種情況。
(1)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的事由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420條,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的事由包括:
- 原判決所憑之證據,已證明為偽造、變造或虛偽。
- 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已證明為虛偽。
- 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係被誣告。
- 原判決所依據之裁判或行政處分,已由有權機關變更。
- 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或證據調查程序之法官、檢察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
- 發現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
(2)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的事由
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的事由,則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422條。主要針對受無罪或免訴判決確定之人,發現證據證明其實有罪,或原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顯然錯誤,而致適用法律有誤,或量刑顯然過輕的情況。
3. 再審程序的進行方式
再審程序是一個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對已確定的判決進行重新審理。聲請人必須在法定期間內向管轄法院提出再審聲請,並提供充分的再審理由和證據。
再審程序的進行方式如下:
- 聲請人向管轄法院提出再審聲請,並提供再審理由和證據。
- 法院審查再審聲請,確認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 如果再審理由不合法定情形或證據不足,法院將以裁定駁回聲請。
- 如果法院認為再審理由成立,將准予再審,並撤銷原判決。
- 法院重新調查案件原因,進行新的審判程序。
- 法院作成新的判決,結束再審程序。
在再審程序中,聲請人扮演著關鍵角色。他們需要在法定期間內提出聲請,並提供充分的再審理由和證據,以說服法院重新審理案件。管轄法院則負責審查再審聲請,並根據法律規定作出裁定。
總之,再審程序為當事人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機會,讓他們能夠對已確定的判決提出質疑,尋求公正的裁決。透過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再審制度有助於維護司法公正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 再審成功的關鍵因素
再審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聲請人是否能夠提出足以推翻原判決的關鍵證據,或證明原判決確實存在重大瑕疵。聲請人必須提供充分理由,說明符合再審事由,並在法定期限內合法聲請,才有機會獲得法院的支持。
再審程序相當複雜,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可以提高再審成功的機會。律師能夠協助聲請人蒐集整理關鍵證據,撰寫有說服力的聲請理由,確保聲請程序合法無誤,增加案件獲得法院准予再審的可能性。
然而,即便聲請人符合再審聲請的要件,法院是否准予再審仍須視個案情況而定。聲請再審獲准與否,取決於法官對案件證據與理由的判斷。儘管再審之路充滿不確定性,但只要抱持希望,仍然有翻案救濟的機會。透過專業律師協助,以及聲請人的積極配合,再審仍然可以為案件帶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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