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
2024失業補助申請方式和條件大彙整!3分鐘看完拿錢!
王中平 律師
失業補助是協助勞工度過艱難處境的一大幫助。失業補助金其實可以分為三大類:「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和「提早就業津貼」,這些失業相關補助各有不同的資格標準、金額及申請期限,就讓律師用3分鐘幫助你快速了解失業補助!
1. 失業期間能申請的補助金有哪些?在哪申請?
(1)失業補助三大類!
根據政府的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數據,2024年1月就業人數1,158.7萬人,失業人數39.7萬人,失業率3.31%。為了支援失業民眾,政府提供了多種失業補助金。這些補助金主要分為三類:
失業給付
這是為了幫助失業且符合特定條件的民眾,暫時解決經濟困難,保持基本生活水平。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這項補助雖然名目不同但與失業給付內容相似,主要差異在於是否參加政府的職業訓練。如果沒有參加職訓,就只能領取失業給付;若參加了職訓,則可以在學習的同時領取這項津貼。
提早就業津貼
這是一項鼓勵失業民眾盡快重返職場的補助。如果在領取失業補助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找到工作,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月份的50%給付總額。
值得注意的是,「失業給付」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能同時領取。但如果民眾在領完失業給付後仍未找到工作,可以選擇參加職業訓練並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失業補助要在哪裡申請?
各縣市就業服務處地點、失業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862
2. 申請失業補助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失業給付申請資格
失業給付的申請條件涵蓋廣泛,適用於年滿15至65歲的勞工,包括本 國籍人士與合法在台工作的外國、大陸、香港、澳門等受雇勞工。根據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符合以下4個條件可申請失業給付:
A. 非自願離職
-
公司因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等原因導致勞工被迫離職。
-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在特定情況下離職被視為非自願離職。這些情況包括:
- 公司因經營困難如歇業、轉讓或虧損,需停工超過1個月或進行裁員,以及雇主認為勞工不適任而進行資遣(第11條)。
- 在勞工受傷治療期間,公司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進行資遣(第13條)。
- 公司因改組或轉讓而依法進行員工資遣(第20條)。
- 雇主有施暴、侮辱行為,或工作環境對身體健康有害,且問題未獲改善;或雇主未依法發薪、少發薪水、違反工時規定等情況(第14條),導致勞工主動提出離職。
-
定期契約屆滿後離職,若勞工在合約結束後超過1個月未找到工作,且在離職前1年內累計工作滿6個月以上,也視為非自願離職。例如,約聘人員簽約9個月後離職,若1個月後仍未找到工作,即符合此條件。
-
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若勞工因公立醫院判定的身心障礙無法勝任工作,或在工傷治療後復職,但公司未根據勞工的健康狀況和能力調整工作或提供輔助工具,並且經協調無法解決問題導致離職,也屬於非自願離職。
B. 辦理退保當日(離職)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一旦勞工開始工作,雇主必須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同時,有勞工保險的情況下也自動涵蓋了就業保險。因此,勞工的就業保險年資通常與勞工保險 年資相同,也是可以累積合計。舉例來說,如果強哥在3年內更換了三份工作(業務、物流士、廚師),每份工作各做了7個月,雖然沒有任何一份工作超過1年,但加起來超過1年的工作經驗,這樣強哥在失去最後一份廚師工作後,就符合申請相關補助的資格。
C. 勞工本身還具有工作能力,以及想要繼續工作的意願。
D.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登記後14日都無法成功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當勞工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失業登記後,該機構將先協助勞工尋找工作。如果在14天內,經過就業服務處的轉介與輔導之後,勞工仍未能成功找到工作或參加職業訓練,則會滿足特定的申請條件。例如因健康問題無法工作,或由於住所遙遠等原因無法參與職業訓練。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同上)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同上)
-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
-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 如果受訓後開始領津貼,但中途自行離開或遭到退訓,政府機關可以依法撤銷、廢止津貼補助。
(3)提早就業津貼申請資格
-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的民眾
- 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根據規定參加就業保險超過3個月(不同公司的保險年資可以累加計算)。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並非在找到新工作後即可立即申領,而是需等待3個月,計算時間從上一期失業給付結束日起算。
舉例來說,假設強哥從3月1日開始領取失業補助,一個期間為一個月,則至4月1日為止。如果強哥在3月15日找到新工作並開始工作及投保,根據規定,提早就業津貼的計算時間應從上一期的補助結束日,即4月1日開始計算。即使強哥在3月15日已經開始新工作並投保,計算起始時間仍從4月1日算起。因此,強哥只能在7月1日之後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而非6月15日。
(4)失業補助資格其他相關QA
失業補助資格不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 無正當理由(例如薪水低於每月失業補助或工作地點超過30公里)而拒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
- 無正當理由(如持有醫療證明或參加職訓需搬家)拒絕職業訓練,除非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可免參加。
- 申請人在收到就業服務處發放的介紹卡當天起,未能在7天內將表明是否接受工作的回覆卡交回服務處。
- 在失業期間有其他工作,且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
- 正在領取勞保傷病給付、職訓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則不得同時申請失業給付。
在勞資爭議期間,勞工是否可申請失業給付?
即使勞工已離職,但若與雇主就「非自願離職」事由存在爭議,勞工仍可先行申請失業給付。但如果最終判定為自願離職,則需在決定公布當天起15天內退還所有領取的失業補助金。若未按時退還,將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申請失業補助的期限多長?
- 申請人需在離職且終止勞保的 當天起計算2年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並申請失業給付。
- 對於想要再次申請失業補助的人來說,必須在上一次領取失業給付期間的最後一天起,2年內進行失業再認定。
3. 失業補助金的金額和補助期間
(1)失業給付金額和時限
失業給付金額
每人的補助金額根據「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為該薪資的60%。例如,若強哥在離職前六個月的薪水為36,000元,在「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薪資是第8級36,300元,則其失業給付為36,300元的60%,即21,780元。
失業給付補助期間
一般情況下,最長領取期間為6個月。然而,若申請人在失業時已滿45歲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則最長領取期限可延長至9個月。
失業給付注意事項
若失業者有需要扶養的眷屬(無工作收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多一人可增加10%的補助,最多加至20%(上限兩人)。例如,強哥扶養一位配偶和兩名未成年子女,即可額外領取20%的補助,使每月補助金額增至29,040元(21,780+36,300X20%)。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金額和時限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金額
與失業給付的金額相同,計算方式為每月投保薪資的60%,並於每月發放。津貼從受訓滿30天後開始給付。然而,若申請人在訓練期間自行離開或被退訓,訓練單位將通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並依法停止津貼補助。若受訓未滿30天即離開,津貼將按比例發放:(1)受訓超過10天且訓練時數達30小時者,發放0.5個月津貼;(2)受訓超過20天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者,發放1個月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期間
無論年齡、是否有扶養眷屬或身心障礙資格,津貼的最長領取期限均為6個月。
(3)提早就業津貼金額和時限
提早就業津貼金額
計算方式是將未領完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剩餘月份加總後除以2。例如,如果強哥在領取失業給付的第2個月找到了新工作,而通常失業給付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則強哥還有4個月的補助未領。此時,強哥可以申請提早就業津貼,將剩餘的4個月補助一次性領取,但補助總額將減半,即每月補助金額21,780元乘以4個月,再除以2,等於總共可獲得43,560元的補助。
提早就業津貼補助期間
由於提早就業津貼是一次性發放,因此沒有特定的領取期間限制。
(4)失業補助金其他相關QA
什麼是給付金額扣除?
對於失業期間有其他工作收入的申請人,如果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則不符合補格。然而,若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但加上失業補助後的總收入超過申請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則超出的部分將被扣除。但如果總收入加起來仍低於基本工資,則不進行扣除。
領取失業相關補助會影響退休金嗎?
答案是NO!失業給付來自就業保險的補助,並不會影響國民年金或勞工保險退休金的額度。因 此,申請失業補助並不等同於提前申請退休金。
4. 失業補助申請流程
(1)失業給付申請流程
首先,準備所需的文件,並親自前往當地的「就業服務處」進行求職登記。建議先致電預約以避免等待或撲空。到服務處後,抽取號碼牌並填寫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申請書。可以詢問現場專員協助。接著在「台灣就業通」網站上找尋1至3個心儀的工作職缺,記下公司統一編號及職位名稱。
帶著相關文件到櫃檯進行確認,接受規則說明、失業認定和就業諮詢。櫃員將協助申請者在未來14天內尋找新工作,並提供「失業給付的書面說明、申請收執聯、工作介紹卡及回覆卡」。申請完成後的1至7天內,需前往應徵在「台灣就業通」上找到的工作,並在第7天前將回覆卡送回就業服務站。
在7至14天內等待公司回覆,如果14天內仍未找到工作,帶著申請收據和身分證回到就業服務站進行初次認定,完成後會獲得「認定收據及求職者自行求職記錄表」。完成認定和主管機關審核後,15天內失業補助金會匯入申請者指定帳戶。如有疑問,可致電(02)2396-1266轉2862查詢。
首次申請成功後,每個月都需到就業服務處報到並重複上述流程。從第2個月開始,每次進行失業再認定時,必須提供「至少2次」的求職紀錄回覆(可用求職網也可以經由親友介紹),證明已積極求職但未成功,才能繼續領取失業給付。
注意事項:
- 申請者需在郵局或金融機構開設帳戶。
- 若郵局存簿儲金帳戶的局號或帳號位數(均含檢號)不足7位,請在左邊補零。
- 若匯入非郵局的金融機構帳戶,請填寫完整的銀行存款帳戶總行及分行名稱,總代號及帳號應從左至右填寫,位數不足無需補零。
- 將存簿封面影本貼在給付申請書上。
- 根據法律規定,補助金只能匯入申請者本人的帳戶,切勿填寫他人帳戶。
(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流程
所需準備的文件和辦理地點基本上與失業給付相同,在就業服務處,申請者需要另外填寫「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
就業服務處的櫃員將協助申請者報名參加由就業服務處所安排的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在完成至少30天的訓練後,訓練單位會代表申請者申報費用並申請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審核將在參加訓練滿1個月後進行,一旦審核完成,津貼將在接下來的15天內匯入申請者指定的銀行帳戶。
(3)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流程
欲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人士,必須先入職工作、參加勞工保險和就業保險滿3個月,才符合申請資格,申請者需填妥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申請表,並準備存摺的影本,再掛號郵寄至勞工保險局以進行申請程序。
5. 失業補助申請資料
(1)失業給付申請所需資料
-
填寫的失業認定申請書和失業給付申請書(可現場填寫)。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需向雇主索取,應包含姓名、公司名稱、離職原因、雇主代表的簽名和公司印章。
- 若雇主拒絕提供,可以向地方勞動局申請,填寫相關資料並說明雇主未提供證明書的原因,由主管機關審核並開立替代文件。
- 為確保定期契約文件的有效性,必須附有雇主和勞工雙方的簽名及印章。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的影本。
-
指定匯款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身心障礙者需提供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
-
有扶養眷屬者需檢附
- 受扶養眷屬的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若扶養子女為身心障礙者,須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
- 失業再認定所需文件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正本(將會歸還)。
- 至少2次的求職紀錄。
- 上一次的「就業保險(再)認定收執聯」。
- 若需變更受扶養眷屬資訊,請攜帶受扶養眷屬的身分證明文件。
6. 3級警戒&紓困4.0措施
在2021年5月,台灣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導致全台實施了超過一個月的3級警戒。為應對此情況,行政院和衛生福利部推出了「紓困4.0」計劃,旨在幫助受疫情經濟影響的民眾安心渡過困難時期:
申請資格
- 在109年已申請且符合資格者。
- 在109年申請時不符合資格但被納入重審者。
- 在110年首次申請者。
- 未參加軍、公、教、勞、農等社會保險。
- 因疫情影響而無收入或收入減少者。
- 未領取其他政府機 構的紓困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 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者。
申請方式
- 109年已申請並獲得通過的人士,無需再次申請。
- 109年未通過申請者和110年新申請者,可於110年6月7日至6月30日間選擇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線上申請可通過Google搜尋「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線上申辦系統」找到相關網站。
發放方式
發放由衛生福利部進行,可選擇直接匯入帳戶或以郵寄匯票方式發放。
- 對於109年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將於110年6月4日後發放109年核定金額1-3萬元。
- 110年符合條件者,將獲得1-3萬元的補助。
7. 為失業者提供的創業貸款計畫
為辦理就業保險法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有關被保險人失業後之創業協助等事項,旨在激勵就業保險中的失業者進行創業活動,從而促進就業機會的增加,以穩定生活狀況。
申請資格
- 滿足失業給付請領的資格。
- 經過勞動部提供的創業諮詢、輔導和適性分析。
- 在過去3年內,完成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課程,時數不少於18小時。
- 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且登記前14天內沒有就業保險的投保記錄,以及未擔任其他事業的負責人。
申請程序
- 參加由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構提供的至少18小時創業研習課程。
- 完成事業設立登記。
- 準備以下文件,提交給最近的勞動部辦公室進行申請: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若非首次申貸則免附)。
- 創業計劃書。
- 所營事業主管機關登記或稅籍登記證明文 件的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近3個月個人及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各 1 份。
-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切結書正本。
- 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構的創業研習課程時數證明文件影本(若非首次申貸則免附)。
- 獲得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構審核通過後,攜帶核貸通知書和相關文件至承貸銀行辦理貸款。
貸款內容
- 貸款金額 依創業計畫所需資金核給,最高200萬新台幣(對於未申請商業登記的小規模商業且已辦理稅籍登記者,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 利率 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計息。
- 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最長7年,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利息補貼 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若利率超過1.5%,勞動部補貼超過年息1.5%的部分。
- 再次申貸 在貸款期間內,若有資金需求,可再次申請,最多兩次。首次、再次及第三次申貸的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對於未申請商業登記的小規模商業,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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