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試用期非自願離職有資遣費嗎?律師教你爭取權益!

雷皓明 律師

許多公司在招聘新員工時,常會要求對方先進行試用期,試用期的目的是讓勞雇雙方有個磨合的過程。本文將探討試用期勞工遭遇非自願離職時,如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包括雇主解僱的理由是否合法、違反勞動法規的情況,以及如何爭取資遣費等補償。
1. 試用期是什麼?試用期勞工享有的權益保障
試用期是勞雇雙方約定的磨合階段,讓雇主能夠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和適應性,同時也讓員工了解公司的文化和工作環境。一般而言,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基準,但實際長短可依雙方合意而定。
雖然勞動基準法已刪除試用期相關條文,但根據契約自由原則,試用期員工仍應享有與正式員工相同的基本待遇條件。這包括:
- 勞健保投保
- 法定休假制度
- 不低於基本工資的薪資
- 依法給付加班費
(1)試用期的定義與雙方權利義務
試用期內,勞工權益保障不應受到影響。雇主不得以試用為由,降低員工的待遇或剝奪其應有的權利。同時,員工也應善盡工作職責,遵守公司規範。若發生勞資爭議,員工可透過公司內部的申訴程序尋求解決,或向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2)試用期勞工與正式員工待遇差異
試用期勞工與正式員工的主要差異在於雇主是否決定繼續僱用。在試用期間,雇主可觀察員工的工作表現,並在期滿時决定是否聘用。除此之外,試用期員工應享有與正式員工相同的勞工權益保障,包括薪資、保險、休假等基本待遇條件。
(3)試用期的法律規範與保障
雖然勞基法已刪除試用期相關條文,但勞動契約仍可約定試用條款。惟試用期的長短應合理,不宜過長,且須符合誠信 原則。試用期屆滿時,若雇主未明確告知不續聘,則視為同意聘用,勞工即成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工作天數也應計入年資,以保障員工權益。
2. 試用期非自願離職的各種情況與因應方式
試用期內的非自願離職可能因各種原因而發生,包括工作表現不如預期、公司經營困難等。當面臨這種情況時,勞工應了解自身權益,以便爭取應得的保障。
(2)試用期離職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依勞基法規定,試用期滿三個月者,雇主應於十日前預告終止契約。未滿三個月者,應依雙方約定預告期間提前通知。若雇主未依規定預告,勞工可要求支付預告期間工資。
(3)試用期離職能否領取資遣費與失業給付?
試用期內遭非自願離職的勞工,若工作滿一定時間,仍可依比例領取資遣費。此外,若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亦可申請失業補助,減輕經濟壓力。
為避免試用期內發生勞資爭議,建議勞雇雙方以書面合約明確約定試用期的權利義務,並遵守勞基法及相關法規,保障彼此權益。若遇爭議,可尋求法律專業協助,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
3. 試用期勞工如何爭取合法權益?
試用期勞工面臨非自願離職時,應了解自身權益,以免遭受不公平對待。雇主解僱員工需符合勞基法規定,若解僱理由不符法定事由,如嚴重違反工作規則、惡意犯錯等,便可能構成違法解僱。然而,若解僱並未涉及權利濫用或違反公序良俗,仍屬合法範圍。
雇主應詳實記載解僱事由,若以模糊理由解僱,如「不能勝任工作」,則需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面對勞資爭議,勞工可向主管機關求助,如地方政府勞工局,尋求法律協助與勞工權益保障。若符合法定條件,勞工還可依法申請失業給付及資遣費,減輕失業期間的經濟負擔。
試用期勞工應主動瞭解法律規範,遇到爭議時勇於捍衛自身權益。透過正當管道解決勞資爭議,才能確保勞資雙方和諧共處,共創雙贏局面。若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勞工團體,以獲得最完善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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