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問題
2024-11-22
本票超過20年還有效嗎?律師帶你了解時效限制!

雷皓明 律師
專業律師

本票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承諾償還債務的書面憑證,是一種常見的債權憑證。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據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保障自己的權益。然而,本票的時效限制是許多人關心的問題,尤其是當本票逾期多年未行使權利時,是否仍然有效呢?
1. 本 票時效法律規定
(1)本票的消滅時效依據票據法規定為3年
票據法第22條明文規定,若本票未載明到期日,則票據權利自發票日起算3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換言之,本票的追索權時效為3年。一旦超過此時效,債權人即不得再依據該本票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2)借款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是15年
儘管本票的消滅時效為3年,但若該本票係基於借款而發行,則債權人尚可依據借款返還請求權,在15年時效內向債務人請求返還借款。此時,債務人不得以本票時效已過而拒絕清償債務。此一規定,可謂對債權人權益的一大保障。